學巴收費沒上限.由業者家長協商收費 賽哈密:新制度公平
(吉隆坡5日訊)陸路公共交通委員會主席丹斯里賽哈密相信,明年1月撤除學生巴士的收費頂額,並由學巴業者和家長協商的決定,是一項公平制度,也為業者帶來正面效益。
他說,學巴收費制度以“白紙黑字”記錄,但此方式並沒有帶來任何顯著效果,如果學巴業者能夠與家長直接協商車費額,這將會為各方帶來益處。
根據《新海峽時報》報導,賽哈密說,這項新學巴收費制度的落實,受益一方不僅是家長和學巴業者,還包括學生。
有競爭提高素質
他說,隨著陸路公共交通委員會放寬學巴收費制度,將吸引更多人士加入學巴行列,並提供家長與學生更多選擇,政府也希望家長教師協會參與學巴業者和家長協商學巴收費。
他說,新收費制度下或讓業者之間有競爭,但此良性競爭,可促進學巴業者提高他們的服務素質和巴士狀況,而學巴需求量也會有所增加。
“有意從事學巴行業,並擔任學巴司機的人士,必須確保擁有良好記錄和健康體魄,才予以批准及準證。”
另外,他說,該委員會是在2012年探討這項新學巴收費制度,同時也與各個利益相關者接洽,並將所有運作費用、類別、服務素質納入考量範圍,主要希望能提昇巴士服務素質和安全性。
他說,所有學巴從明年1月起須遵守“巴士安全、衛生及環境的工業安全守則”措施,該委員會也會突擊檢查學巴司機,確保巴士符合聯合國第66項條例,即巴士擁有堅固的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