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很吃虧,明明心有火,為了不被反利用,怎么佔領又如何訴求都只能和平進行,連大規模反抗行動,就只能用“運動”,免得被人硬指是造反。
專制就不同了,只要咬緊是家事,用什么手段都是治理,是維持治安。既是家事,怎對付家中成員,都是一家內部的事,都不到外界多事插嘴。
民主對專制,草民對官府,是無武力對抗武力及政治力,一開始,優劣就已經明顯。
強調民主和平的一邊,如果成為一股力量也形成強大勢力,和平的一方,就必須有準備有意圖的暴力攻擊隨時可能發生。
香港人,過去的民意行動就遭遇過暴力的傷害,有被斬的、被活活燒死的、被抹上一身莫須有罪名的。最輕的,是被套上崇外走狗名字。
不問是誰在背後指使
和平的民意運動,遇上暴力對付,能追究的境地,都會到黑社會分子所為就不再向上追查,沒有再問誰、什么勢力及哪些機構指使黑社會傷害上街申訴要求及表示不滿的市民。
香港的市民和平訴求,遭到打著維護治安與回復秩序的大義名分的黑社會暴徒傷害、恐嚇及公然非禮,是豈有此理的惡劣行為,不過,並不是預料之外,是早就料到的惡果,所以,一些大嘴巴的外人,批評香港人這么落力為起碼的生存權利力爭,是要付代價的,正說明了民眾要遭到暴力對付這回事。
香港的媒體,已經掏到暴力的來源,上街打和平抗議人士的兇徒,來自香港黑社會、土豪勢力及大陸私會黨,少少也有幾千人馬,暴徒的行動依照“工作”成績逐件計算酬勞。
大概又是私會黨幹的,就算作了交代,又不再查問什么背景指示私會黨去傷害抗議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