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與意外採訪工作是突發性,無法作出任何的採訪前準備工作,只有到案發現場,臨場應變。
反之,官方和法庭新聞,除非是新課題或新案件,否則,身為官方或法庭記者,在採訪前必須先翻閱剪報資料,瞭解課題的進展或案件的發生資料,以在採訪時才能掌握重點。
法庭在案件開審時,一般上,主控官會先向承審法官簡單的敘述案發過程,以讓法官對承審的案件有個概念。
身為法庭記者也同樣的,于出席聆聽案件審訊前,須翻閱相關案件的剪報,以瞭解案件發生的初步過程,以便聆聽並報導辯控雙方證人供證時,能輕易掌握所述內情。
同樣的,官方記者在採訪部門首長前,必須先掌握相關部門近期的課題與進展,同時,也得準備問題提詢,而不是當一個“名符其實的記錄者”有聞必錄。
曾遇過新進同業,被安排採訪部長的活動時,因未作事前準備工作,對部長記者會所講述的課題,似乎是似懂非懂,不知所云為何,過后才向其他同業瞭解,否則不知如何交稿。
我在這漫長的記者生涯中,也曾遇上類似尷尬的局面,讓我吸取和瞭解到採訪前的準備工作是非常的重要。
事由,我被安排採訪一項馬華公會的活動,而時任馬華公會總會長的(敦)林良實也是交通部長為活動主持開幕。
過后記者會上,我提問了一項涉及交通部課題時,部長直接回應,他早于一個星期前已回應相關問題,並直指我沒有作功課,令我一時覺得糗大了,唯有保持沉默做筆錄,至到記者會結束。
《中國報》柔佛州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