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戶拒遷偷電營業 國能將前往調查

租戶割電錶后仍繼續偷電營業,租約已滿仍不肯搬走,業主頭痛不已!

⊙李女士指出,她在2012年9月出租商店給1名租客,當時簽署2年租約,而今租約已滿,而對方也拖欠6個月的租金,卻仍不肯搬遷。

她說,為逼迫對方搬遷,早前已要求國能斷電,而所有手續處理完畢后,對方竟然繼續偷電營業。

她強調,她多次向國能投報,但卻遭國能職員指她已無權過問電錶一事,因她已完全清還電單及收取抵押金。

她補充,雖然電費並沒有繼續計算,但她擔心租戶因能偷電繼續營業而不肯搬遷,她也擔憂偷電是否會造成走電,引起火災將其商店燒毀。

李女士希望國能能夠盡快解決偷電問題,而目前也已經報案處理。

★國能公關部

接獲投報后,投訴者必須先到警局報警備案,國能才能根據報案紙到該商店去檢查,否則國能並沒有權利擅闖商店。

李女士既然已向國能要求終止服務,並且沒有欠下國能任何費用,同時國能也已將抵押金全數退還。

國能會前往進行調查。

有投訴有難請撥熱線:

星期一至星期五 10.00am-3.00pm

03-22896336 吉隆坡總社

06-2837923 馬六甲

06-7626316 芙蓉

07-3314130 新山

05-2433808 霹靂

09-5150150 東海岸

4.30pm-6.00pm

04-2627395 北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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