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名房業夫入窮籍失蹤 可交報窮局處理買賣

事主欲購買的房屋,其中一名聯名屋主卻被列入窮籍,應該如何處理。

⊙劉先生說,他隔壁鄰居因為要搬到外地居住,而打算出售目前居住的屋子,他則打算買下,打通兩間屋子,讓孩子搬回來住,擁有更多的活動空間。

他指出,他與鄰居私下已經談過價錢,他也覺得很滿意,惟有一個難題,就是該屋子是鄰居兩夫妻聯名,而其丈夫在多年前因為欠債被判入窮籍,人也不知道去了哪兒。

“如果我們一直找不到她丈夫,我們是否就無法交易?”

★林若輝律師

一般來說,若其中一個聯名業主失蹤,家屬首先要做的就是必須報案,在報案超過7年沒有音訊后,可以透過法庭判定為死亡,從而處理其遺產。

不過,情況是因為失蹤的業主,是一名破產人士,他們則可以向報窮局申請,要求出售有關房屋,報窮官有權力代替該業主簽名出售房屋。

惟有關出售房屋所得,也必須根據該破產人士所佔的股份,交給報窮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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