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柔佛头条】老屋主护战前危楼 留屋内不离开‧市会暂停拆除
地点:巴莪新港路
(麻坡7日讯)为了让路发展美食阁及美化市容工程,巴莪新港路被列为危楼的战前老屋,今日面对遭拆除命运。
但老屋主坚持护守家园,并对麻坡市议会和地主未曾和他们交涉及洽商表达不满,并极力阻止拆屋行动,双方僵持2小时后,当局宣布暂停行动。
拥有逾70年历史的6间老房屋,由于年久失修,变得残旧不堪,其中两间空置单位数年前倒塌。
地主同意屋主反对
当局基于公众安全为由,加上半年前获批准在战前房屋旁一个地段,展开耗资约200万令吉的美食阁建造工程,过去一年内曾多次接洽有关地段地主,并发出拆除房屋及欲取回房屋前半段属于政府保留地的通知信件。
据了解,当局取得6名地主同意后,今早出动2部神手和1辆罗厘进行拆屋行动。
然而,拆屋行动却演变成“地主同意、屋主反对”局面,数名老屋主无视铲泥机来到,与家人及亲友守在屋内,不愿离开。
不满市会未商拆屋
老屋主坚称,战前建筑屋居住过三代人,他们数天前才获悉房子将被拆除。
当中,有的屋主偶尔回家居住、有的面对无法出租、有的则充作货仓用途。
老屋主向媒体表达不满屋主或市议会从未跟他们商谈拆屋一事,当局突然要把家园推毁,对他们非常不公平,并认为屋主有必要获得合理赔偿。
随后,其中3至4名地主也到场了解,并与屋主“对峙”,坚持指与对方早在20多年前已不是地主与租户关系。
拆除行动惊动逾30名警员到场驻守和协调,幸未酿肢体冲突,另当局仅清理老屋旁的草丛,即宣布暂停行动。
市会宽限2天明续拆屋
市议会给予屋主2天宽限期,周四再继续展开拆屋行动。
据市议会负责条例事务的官员披露,由于屋主与地主僵持不下,当局愿意给予双方2天宽限期,以商讨包括屋主要求的赔偿事宜。
他强调,当局依据1974年街道、沟渠与建筑法令第83(1)条文行事,即空置老房屋陈旧及变成危楼,随时危及公众安全,因此必须拆除。
他指出,经过多次协商,当局已获全部地主同意拆屋,市议会将取回政府保留地段,以进行市区美化、扩展道路及配合美食阁和其他发展工程。
他说,基于老屋主坚持反对,当局周二原定的拆除行动只好暂停,并给予对方2天时间商讨及搬出危楼,当局周四将采取拆除行动。
叶燕发受询时说,他将通过法律途径争取赔偿,因此需要至少2个月,而不是2天,并坚持周四不搬,坚守家园。
遵从市会决定
★峇贝尔,60余岁(屋主)
我已数十年没出租地段给该屋主,也未向他征收租金。
市议会通知我要取回政府保留的地方及拆屋,我唯有遵从,那是他们的地方。
未谈赔偿事宜
★叶燕发,83岁(居住逾60年的老屋主)
从年轻时代居住这里到老,前阵子因为到外坡儿子家生活,3天前返乡,才接获老屋将被拆除的消息。
我接获的两封信函,分别在一个月及7天前发出,即先后通知自行在14天拆楼或周二由执法员拆除。
当局和屋主从未跟我们接洽,也未谈及赔偿事宜,却突然要拆掉屋子,叫人如何接受?
对屋主不公平
★黄尚衡,72岁(退休人士)
受影响的其中3个单位住过我家三代人,其中1个数年前倒塌,另2个则一直出租不成功。
邻居近日致电通知,我才获悉老房子逃不过拆除命运,听说当局为了发展而要拆掉屋子,却未得到屋主同意,有欠公平。
不舍老屋被拆
★郑重福,56岁(屋主兼地主)
老房子没人居住后充作货仓,由于位置过于靠近路口,为免妨碍交通,于多年前搬离老房子。
当局曾多次会面通知要拆除危楼,指会威胁公众安全、引来瘾君子等,房屋将被拆除,我也非常无奈和不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