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締外勞收200再索500 巡長被控不認罪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取締外勞收200再索500 巡長被控不認罪

(怡保7日訊)一名警員在取締外勞時先收了200令吉賄金,卻因貪得無厭通過電話索取另外500令吉,被反貪委員會掌握證據,將他逮捕!



巡長今天被控受賄200令吉及同意接受500令吉的2項罪名,准以1萬5000令吉及一人保外,案定11月7日過堂。

被告是來自吉打的賽莫哈末費特里(27歲),今天在怡保反貪污法庭面控,沒聘請律師,其家人也沒出席或保釋他,被告是由任職私人界的朋友擔保。

首控狀指被告在2013年11月29日下午4時在班台的華人新村,身為警察沒有根據法律執法,且接受200令吉賄金作為不向疑有罪的緬甸籍男子採取行動,牴觸2009年反貪污法令第16(a)(B)條文。



次控狀指被告在2013年12月9日,中午12時7分在霹靂州反貪會,身為班台警局的警察透過電話談話,同意接受緬甸籍男子的500令扣賄金,作為不向似乎有罪的緬甸籍男子採取行動。

要求減低保釋金

此案副檢察司慕克里在庭上說,這是嚴重罪行,控方不建議讓被告保釋,若法庭批准被告保釋,建議提高保釋金。

被告賽莫哈末費特里求情時要求保釋。

當法官瑪迪哈詢問其朋友要以多少錢保釋他時,是否不計較保釋金的數額時,被告的朋友並沒有正面回答,法官過后批准被告以1萬5000令吉及一名擔保人保外。

此案完成提控后,被告在休庭時要求重新審理,以減低保釋金,法官以之前被告及朋友皆沒要求減少保釋金為由,決定維持原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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