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邦再也商家要求取消 更新執照須繳抵押金
(班丹7日訊)安邦再也商家更新商業執照時,被要求繳納商業執照費數額的1倍至4倍不等的抵押金,商家無奈變“傷家”!
商家被要求繳納商業執照抵押金,數額介於1000令吉,或商業執照的1倍,引起商家不滿,蓮花苑投訴局主任劉博文今天率領約20名商家提呈備忘錄,要求安邦再也市議會取消徵收抵押金的政策。
根據多名商家接獲的通知信函,他們被要求繳納廣告招牌費、廣告招牌抵押金和商業執照抵押金,導致商家至少增加2倍的負擔。
劉博文今日與馬華安邦區會主席劉錦明一起前往市議會,提呈150名商家的請願書和備忘錄,希望市議會體恤人民的苦境。
繳費不統一
劉博文指出,市議會信函指商家們們更新商業執照時,必須以現款繳納抵押金,抵押金的計算方式也不統一,有者是商業執照費的一倍,有些卻超過4倍。
他以修車廠為例,原本業者每年的執照費為240令吉,但更新2015年執照時,被要求繳納抵押金達1000令吉,倍數超過4倍。
他說,有些業者雖被要求繳納執照費的一倍,如娛樂業者,他們原本就得繳納數千令吉的執照更新費,如今還得繳付多1倍的錢充做抵押金。
他直言,很多商家不曉得抵押金的用意,信函也沒有解釋,只是註明只限現金繳付。
“羊毛出在羊身上,當商家面對這沉重的負擔,迫使他們轉嫁成本於消費者,廣大消費者就會受到影響。”
劉博文:若訴求沒反應
或舉行抗議活動
劉博文坦言,若市議會沒針對商家訴求採取進一步行動,不排除會聯合雪州其他地區商家舉行大型抗議活動。
他提出3個理由要求市議會取消執照抵押金,分別是這會加重商家的負擔、已提高逾期更新執照的罰款,從200令吉調至1000令吉,及雪州已有充足的儲備金。
他說,提高罰款足以監督商家不逾期更新執照,而且雪州有龐大的儲備金,不應再“魚肉人民”。
此外,劉錦明形容市議會徵收抵押金行為猶如古代的“未定罪,先打80大板”,讓原本已背負沉重經濟壓力的商家百上加斤。
他說,民聯雪州的惠民計劃應站在人民的困苦上思想,體恤他們的苦境。
“我原本的執照更新費為180令吉,如今來信指我必須繳納240令吉執照費、抵押金240令吉、廣告招牌費100令吉和廣告招牌費100令吉,總共增加500令吉負擔。”
市會將探討訴求
安邦再也市議會公關諾哈雅蒂指出,她將把商家的訴求向市議會反映,並指會探討商家們提出的投訴。
她說,每年都會發生商家提出關於商業執照的投訴,不過抵押金是有必要繳納的款項。
“市議會提早發通知信於商家,也是給予他們有上訴的時間。”
不過,她說,抵押金會在商家結業或搬遷的時候退還,商家無需過於擔心。
加重業者負擔
★潘麗嬌(洗衣店業者,52歲)
雖然我尚未收到市議會通知信,但左鄰右舍已接到要求繳納增加1倍的執照費或1000令吉的抵押金,我相信自己無可倖免繳納抵押金。
在太子園經營15年,我覺得這筆抵押金款額將對業者造成負擔。
須以現款繳納
★張淑玲(批發糕餅業者,35歲)
我的執照費240令吉,抵押金也是240令吉,連廣告招牌都得繳納抵押金,市議會沒有給予解釋,只限定必須以現款繳納。
我一直沒有繳納抵押金,對更新執照被要求繳納抵押金感到莫名其妙,不解為何要徵收,政府有必要解釋抵押金用途。
1000令吉太高
★梁家威(修車廠業者,28歲)
父親經營的小型修車廠已30年,我9月收到市議會來信,要求更新商業執照時,以現金繳納1000令吉抵押金。
我們的收入僅夠維持每月開銷,1000令吉款額太高,若是100令吉還可接受,若沒有遵從指示繳納抵押金,將不獲準更新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