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撤4条文 税收局不可投资税款 | 中国报 China Press

财政部撤4条文 税收局不可投资税款

(吉隆坡7日讯)财政部副部长拿督阿末马斯兰今日重新提呈2014年内陆税收局修正法案,撤回设立投资小组的4个相关条文,换言之,没有任何投资小组可动用纳税人的“血汗钱”进行任何形式投资。



副财长说,这项决定旨在维持内陆税收局在此法令下进行投资的权力。撤走的是数项备受争议的条文,包括赋权财政部长成立税收局投资委员会、扩大该委员会投资范围等。

阿末马斯兰今日在国会下议院为有关修正法案提呈二读时,这么宣布。

他指出,有关撤回是财政部的决定。



“被撤回4条相关条文,包括‘增加第23(3)条文以拨款作为投资小组的基金开销’、‘增设第27A条文成立投资小组以执行部长所通过的内陆税收局指示’、‘修改第28条文以扩大投资基金的范围’、以及‘增设第4新列表以在第27A(5)条文下执行’。”

阿末马斯兰今年6月初,在国会下议院提呈法案一读,但法案内包括设立投资小组的条文,引起在野议员强烈反对,因为它把政府权力集中在财政部长一人身上。

展延法案二读和三读

根据修正法案,投资小组可投资购买股市、债券和房产等项目,投资小组成员将由财政部长委任,包括主席、国行总裁、财政部代表、担任秘书工作的总执行长,以及3名在财政、商业或其他领域有经验并由部长所委任的人士,以取代内陆税收局的投资权力。

较后,阿末马斯兰宣布展延法案二读和三读至下一次议会,但当时没交代原因。

纳税人的胜利
◆公正党格拉纳再也区国会黄基全

这是人民的胜利,也是纳税人的胜利!

政府现在撤回这些条文,换言之政府将不会插手内陆税收局的资金运作,并会交回给内陆税收管理层自行管理。

这项争议也已落幕。

怎不撤开公司权利
◆行动党峇眼区国会议员林冠英

既然财政部已决定撤回2014年内陆税收局修正法案内有关投资小组的相关条款,但为何不要撤回该法案有关投资小组的第28条文中会增设28a条文,即开设公司的权利?

若政府真有意要撤回相关条文,理应把此条文也撤回,否则毫无意义,因为这可能会造成“走后门”或制造舞弊事件。


*本网站有权删除或封锁任何具有性别歧视、人身攻击、庸俗、诋毁或种族主义性质的留言和用户;必须审核的留言,或将不会即时出现。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