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規格骯髒脫色 車牌不清晰可罰款

車輛車牌稍微脫色,警方竟然開出高達500令吉罰單!

⊙吳小姐指出,其丈夫于6月某一天晚間,途徑雪邦時,被一輛警車攔截及要求出示身分證和駕駛執照。

她說,當時丈夫配合警察要求,即場交出相關證件,隨后該名警察是以丈夫的車輛車牌脫色為由,開了一張罰單及簽名接收。

她說,隨后回到家后,仔細檢查車牌發現,僅是時間久了車牌稍微脫色,但字母和數字仍清楚可見。

她試問,警方是否有權利以上述理由開出罰單呢?若要上訴可透過什么管道呢?

★馬來西亞人民社警總會長關志庭

據上述情況,執法人員可援引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下開罰單,當中包括車牌不符規格及字母數字不清楚,甚至骯髒無法看清車牌。

事主可以直接聯絡我(012-2732148),以及提供稍微脫色車牌的圖片,以便協助向有關當局作出上訴。

有投訴有難請撥熱線:

星期一至星期五 10.00am-3.00pm

03-22896336 吉隆坡總社

06-2837923 馬六甲

06-7626316 芙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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