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認刺傷快捷通司機 婦女送精神病院觀察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承認刺傷快捷通司機 婦女送精神病院觀察

(檳城10日訊)“檳快捷通司機被華裔婦女刺傷案”;被告今日承認蓄意傷人罪,推事諭令被告送往精神病院觀察一個月,案展11月10日過堂。



被告張蘭嬌(49歲),在通譯員以華語宣讀罪名后認罪,且兩度說“他打人”,唯在檳律師公會法律援助中心律師諾麗莎要求下,推事烏瑪黛薇諭令將被告送往霹靂州紅毛丹精神病院觀察一個月。

諾麗莎律師說,根據被告家屬指出,被告向來精神有問題,但從沒尋醫,因此沒醫藥證書可證明,希望法庭將被告送往精神病院觀察。

被告被押上庭或離開法庭時,一直低頭沒出聲。



被告一名外甥指出,被告20多年前精神狀況已不妥,常自言自語,但從來沒傷人,鄰居也知此事。

為防身帶刀

他說,被告住家在山腰處,與一名兄長同住,家人都是務農,被告會種菜,每天凌晨2時會將菜運到綠園組屋前的巴士車站,等候凌晨4時開始川行的第一趟巴士到亞依淡巴剎賣給小販。

他說,被告為人善良,閱報獲悉有人求助,也會捐錢給人。

“被告帶刀是為防身,過去3年曾遇劫3次,年初家中也3度入賊,但沒報警。被告雙親健在時,曾帶被告去求醫,但僅有一次,因被告拒絕求醫。”

他曾追問被告是否知道發生何事,但被告答非所問。

張蘭嬌被控于今年10月6日清晨6時50分,在通往湖內壟尾路一輛列號PJH6045快捷通巴士上,蓄意以小刀致傷司機艾沙慕丁(27歲),觸犯刑事法典324條文。

此罪最高刑罰是監禁3年,或罰款或鞭笞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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