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刺伤快捷通司机 妇女送精神病院观察 | 中国报 China Press

承认刺伤快捷通司机 妇女送精神病院观察

(槟城10日讯)“槟快捷通司机被华裔妇女刺伤案”;被告今日承认蓄意伤人罪,推事谕令被告送往精神病院观察一个月,案展11月10日过堂。



被告张兰娇(49岁),在通译员以华语宣读罪名后认罪,且两度说“他打人”,唯在槟律师公会法律援助中心律师诺丽莎要求下,推事乌玛黛薇谕令将被告送往霹雳州红毛丹精神病院观察一个月。

诺丽莎律师说,根据被告家属指出,被告向来精神有问题,但从没寻医,因此没医药证书可证明,希望法庭将被告送往精神病院观察。

被告被押上庭或离开法庭时,一直低头没出声。



被告一名外甥指出,被告20多年前精神状况已不妥,常自言自语,但从来没伤人,邻居也知此事。

为防身带刀

他说,被告住家在山腰处,与一名兄长同住,家人都是务农,被告会种菜,每天凌晨2时会将菜运到绿园组屋前的巴士车站,等候凌晨4时开始川行的第一趟巴士到亚依淡巴刹卖给小贩。

他说,被告为人善良,阅报获悉有人求助,也会捐钱给人。

“被告带刀是为防身,过去3年曾遇劫3次,年初家中也3度入贼,但没报警。被告双亲健在时,曾带被告去求医,但仅有一次,因被告拒绝求医。”

他曾追问被告是否知道发生何事,但被告答非所问。

张兰娇被控于今年10月6日清晨6时50分,在通往湖内垄尾路一辆列号PJH6045快捷通巴士上,蓄意以小刀致伤司机艾沙慕丁(27岁),触犯刑事法典324条文。

此罪最高刑罚是监禁3年,或罚款或鞭笞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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