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賣手機涉騙150萬 女郎不認罪下月過堂

(芙蓉10日訊)涉及詐騙款項逾150萬令吉的巫裔女郎,今日在芙蓉地庭面對其中6項控狀,她否認有罪,獲准以6萬令吉保外候審,案展11月12日過堂。

被告樂再妮(27歲,來自雄翔花園)今早在丈夫的陪同下到法庭,一臉坦然。

根據案情,女被告被指于2013年10月至今年2月,不斷通過網絡尋找“獵物”,以便宜智能手機為餌,期間已有多名受害者陸續上當。

女被告今日在芙蓉地庭面對的控狀,受害者皆來自芙蓉縣,而此案受害者據知來自全國各地,不少過59人,因此不排除女被告日后在其他地區地庭面控。

准以6萬保外候審

據其中一項控狀顯示,被告于去年12月30日中午12時12分,欺騙一名巫裔男子,使對方相信被告的公司能提供較便宜的智能手機,導致受害者向被告購買30台三星智能手機,隨后再匯入1萬令吉給被告銀行戶頭,最終無法取貨。

被告此舉牴觸刑事法典第420條文(欺騙),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不少過1年及不超過10年及鞭笞,也可以被罰款。

女被告代表律師阿都蘇哥代為求情時指出,女被告並無工作,其丈夫只是一名公務員,每月月薪不足1000令吉,需撫養2名分別1歲和3歲的幼兒,希望法官批准被告以最低的保釋金保釋在外。

此案主控官為莫哈末法立;法官卡馬魯丁聽后,批准被告以每項控狀1萬令吉,即總額6萬令吉保外。

市场脉搏
更多
看影音热议更多
健康点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