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受產假約束 女公僕享顧孩子假

(吉隆坡11日訊)明年1月1日起,女公務員可享有1年的“照顧孩子假期”。

2015年財政預算案指出,政府同意改善公務員目前享有的照顧孩子假期福利,而不會受到產假的約束。

這項福利規定最長1年,而且不局限于照顧親生兒女,反而擴大到有繼子、合法領養的兒女及殘障兒女的女公務員。

全國民事僱員職工總會副主席再納依斯邁說,2015年財政預算案是“最好的預算案”,因該職工會提出的5項要求,其中3項被納入明年的預算案。

“我們要求公務員薪金調高30%、調高公務員津貼、改進公務員服務計劃與一個馬來西亞公務員房屋計劃,包括更好的獎掖。公務員享有半個月花紅、一馬人民援助金額增加、更多消費品豁免消費稅等等,可助減輕人民的生活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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