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車問題一籮筐 檸檬車車主心酸自知 (第1篇)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新車問題一籮筐 檸檬車車主心酸自知 (第1篇)

報導:潘有文
圖:連利元、互聯網



《十分專題》部落格:http://series888.blogspot.com

新車問題百出,在修車廠時間比在路上多,消費人吃了一粒又一粒的“檸檬”,怎能不“心酸”?

美國、加拿大、澳洲和新加坡等地,已設立檸檬法(Lemon Law),不符質量和性能標準,特別是經過多次維修的新車費,規定銷售商有義務修理、更換、退款給消者,或者減少這些殘次品(Defective Products)的價格。



聽聽大馬的“檸檬車”車主心聲,就知道大馬消費人團體為何要求政府向上述國家借鏡,訂立檸檬法以保障消費人!

陳輝和張艾湄兩夫婦,各自購買一輛相同牌子,但款式不同,市價分別為17萬和16萬令吉德國品牌汽車。

但是,這兩輛新車使用不久狀況百出,一年內即向原品牌車廠送修多次,一些問題至今未能解決。

“第一輛車的引擎警示燈一直亮,我覺得不對勁,就把它送回車廠。該品牌車廠的員工說這很普通,我質疑對方怎么可以這么說,警示燈出現可能就是有問題,或許是一般問題,但也要處理。”陳輝堅持車廠必須處理這個問題,就是不能看到警示燈一直亮著。

引擎警示燈修理后一個月,另一個問題又來了。

新車頻頻換零件

陳輝駕駛汽車時,隱隱覺得汽車似乎一直要“死火”,于是趕緊送修,車廠員工指是有些零件有問題,但相關零件沒有保修(Warranty) 。

這款汽車打著保用5年的旗號,但一年不到的新車,就有零件問題,又無法保修,他根本無法接受這種說法,因此據理力爭,終于得到車廠免費更換零件。

事情還未了結,接著是車內出現異味,檢查結果是與汽車的空調系統有關,車廠人員建議更換空調過濾器,這讓陳輝有些抓狂:未滿一年的新車,怎會出現這個問題?這令他難以接受。

這輛汽車的問題,就像是體育場上的馬拉松比賽,問題不斷接力出現,第四個汽車狀況登場──電池警示燈亮起來了!

“當以按紐方式啟動引擎,會出現電池警示燈,汽車手冊指這個燈一亮,就不能駕駛,必須聯絡車廠。”他就把汽車送回車廠,但車廠方面依然說沒有問題。

后來,他詳細檢查車內的裝置,發現儀表板(Dashboard)有些地方拆開后,卻未能完整地銜接回去,他甚至懷疑內部有些部分已有損壞,或因此影響了警示燈。

他喜歡研究汽車,因而發現這些細微問題,也告知車廠人員,汽車儀表板裝置有問題,但至今並沒有改善。

維修耗時帶來不便

之后,就是變速箱(Gear Box)出問題!

“有一次,車子可以發動引擎,但卻無法行駛,查回汽車手冊才知道是變速箱問題,其電子板壞了。”陳輝表示,聽聞不少這款汽車車主投訴變速箱的問題,原本他覺得自己的運氣不會這么差,碰上這樣的問題,但最終還是遇上了。

張艾湄指出另外一問題,當這輛車開始行駛時,尤其是車上有兩個人或以上,車身會抖動數下,感覺像是汽油輸送過程不順暢。

車廠人員指是車身電腦內的程式問題,但經過更新程式后,依然有著這樣的狀況,至今它已成了這近兩年車齡的車子的老問題。

在陳輝看來,消費者購買這樣的車子並不值得,最困擾的是時間問題,因為需要頻繁進出車廠,除了要向車廠預訂修車時間,也需要向雇主請假。

如果三五年車齡的汽車,出現某些狀況尚情有可原,但新車問題百出,無疑就是一輛檸檬車,這讓陳輝夫婦無言以對。

應仿效他國設檸檬法

全國消費者投訴中心(NCCC)一份橫跨2010年至2013年的報告指出,在汽車行業,消費者在購買和維修汽車的投訴,其涉及金額超過1億3500萬令吉。

由于沒有單一機構提供友善的解決方案,消費者往往面對巨大的經濟損失和精神壓力。

對于出廠后有瑕疵問題的汽車,美國、加拿大、澳洲、新加坡等地,通常會稱呼其為檸檬車(Lemon Car)或直接就稱為檸檬。

檸檬法原是美國的消費者保護法,主要是在保障汽車買主的權益,其名稱起源于美國經濟學家喬治阿克羅夫(George A. Akerlof)所發表的一篇經濟學論文。

他用香甜的櫻桃與水蜜桃,比喻條件良好的二手車,反之則稱為檸檬車。后來,問題百出的新車,也被喻為檸檬車,最終成為美國各州保障車主權益法律的總稱。

許多大馬人,包括擁有法律背景者,至今未知何為檸檬法,或者為何需要這個法律,但檸檬法在一些國家,已是保護消費者權益的重要法律。

毛病百出留下陰影

幾乎同一個時期,陳輝夫婦購買另一輛歐洲品牌的汽車,結果是:第二輛車子的問題更大!

他們第二輛車子與之前購買的車子屬于同個品牌,只是款式不一樣。第二輛車子幾乎就是在複制第一輛車子的問題,從引擎燈和電池警示燈突然亮著、空調系統出現異味,到變速箱發生狀況,全部問題一一出現。

“一些朋友也駕同款車子,也有同樣問題。”張艾湄無奈地說,不只是他和丈夫遇上這種事,朋友群中也有人“中招”。

有一次,她的車子半路拋錨,需要送入車廠修理,當拖車人員到來,她問:“你整天拖車,拖最多的車是哪一種?”對方回答:“不就是你這款啦!”

一輛新車不時發生毛病,心理上不免會有陰影,不時擔心汽車又會有何種新狀況,對于自己面對的汽車問題,她不免有些牢騷:“買新車就是不要面對這種問題!”

車商應及早解決問題
新車問題接二連三,有時車主不敢送修,因為無車可駕會影響工作!

“之前修車時,該車商會提供替代車子給車主,但由于送進來修理的車子越來越多,沒有替代車子可用了。”張艾湄指出,這對車主不公平,畢竟有時修車不是一兩天的事,可能需要數天、一星期或更久,沒有一輛汽車代步,就無法上班。

有一次,她的汽車的電池有問題送修時,可能事先是已向全國消費者投訴中心投訴,而且后者已向車商反應,他們竟然得到一輛替代車子,解決了無車可用的煩惱。

她表示,在新車問題出現初期,她寫電郵投訴時,車商都有積極回應,甚至從車商總部調派技術人員前來檢查汽車。

然而,當汽車問題越來越多,頻密的投訴已無法得到回應,她猜測應該是該品牌汽車銷量增加,汽車問題也成正比,以至車商應付不及車主的投訴。

陳輝指出,車商不應只是注重銷售汽車獲利,應該面對車子的問題,如果發現應迅速整修,就能減少車主的困擾。

“車商一開始做對,就沒問題,但一步做錯,賣了一萬輛車子,就要面對一萬輛汽車的問題。”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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