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多太委屈 車主盼有法律保障(第2篇)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問題多太委屈 車主盼有法律保障(第2篇)

報導:潘有文



《十分專題》部落格:http://series888.blogspot.com

不管國產車或外國入口車,只要新車上路時,問題接踵而來,就是檸檬車!

買了新車,就是要享受它帶來的便利和舒適,如果情況相反,讓車主受了一肚子氣,自然要討回公道。



因此,滿腹委屈的檸檬車車主,期盼檸檬法(Lemon Law)早日出現!

于2012年6月,從事活動策劃的威努(Vinu),買下了一輛市價4萬余令吉的國產車。

六個月后,他才知道買了一輛檸檬車,汽車陸續出現零件問題,使他窮于應付;同時,它花費數千令吉修理,至今還有問題,讓他大呼無奈。

“首先,前座和后座的車窗,各有一個不能使用,車窗會輕易掉下來,因為車窗的發動機(Motor)已經失靈。”車窗失靈是這款國產車的“經典”問題,他只能把車送回原廠修理。

換零件須等半年

最讓他訝異的是:汽車原廠人員表示,車窗零件缺貨,需要等候半年!

“哎,這不是外國車,而是國產車,竟然說沒有零件。”即使如何不解,先解決問題要緊,于是他到其他修車廠詢問,對方竟然說備有原裝貨,只是價錢高了一些,車窗支架加發動機,每套需要350令吉。

他的工作需要四處奔波見客,把需要呈現給客戶的用品,放在車廂或車后座,車窗“開天窗”將讓小賊有機可趁,他只好忍痛付費安裝。

再者,就是車后座的一邊車門,不能由內向外開啟,修理后還是時好時壞,這可讓他的父親看不下去了,問說:“為什么買一輛新車會有這么多問題?”

這個問題除了車商之外,無人可解答,威努只能望天祈求,不要再給他更多“驚”喜。

檸檬車的特點,就是不斷產生新問題,或者缺陷重復出現,威努的車就是這樣,車窗問題糾纏不休,不久后再有一個車窗在他行駛途中,突然掉了下來。

保安系統不保安

更嚴重的是,汽車防盜系統容易遭匪徒破解,讓他失去手提電腦和一些電子產品。

事發當日,他在一間購物廣場停車場泊車后,確定已鎖上車門才離開,回來時驚見汽車沒上鎖,車上的電子產品不翼而飛。

后來,從汽車服務中心知悉,這個品牌的車子,10輛中有兩三輛是共用一個汽車防盜系統,歹徒能以一種偵測儀器,輕易打開汽車門鎖,卻又不會觸動防盜系統。

他購買這輛汽車時,也聽聞這款汽車的保安系統問題,但礙于沒有多余預算,選擇暫不改動保安裝置,結果損失得更多。

新車的不愉快經歷,讓他明白消費人權益得到保障的重要,因此,當他得悉我國消費人團體有意推動檸檬法時,高舉雙手贊成!

“買一輛車不容易,需要用到很多錢,有了這個法律,對消費人才有保障。同時,車主應通過各種管道分享意見和問題,然后爭取自己的權益。”他指出,希望檸檬法讓買車者安心,如果車主只是保持沉默,問題將永無休止。

車商卸責車主惱火

威努對于這輛車相當失望,他覺得花了一大筆錢才買下的車,不應該有太多問題,否則就失去買車的意義了!

最讓他失望的事,就是車商把許多車的問題,定義為“常見(Common)問題”,讓他非常惱火。

有一次,他發現車子載滿5人,經過起伏不平的地段時,車底的排氣管會碰觸地面,可能會損害車身。

于是,他向車廠人員反映,結果得到“那是常見問題”的答案,他不禁質問:“有這些問題,為何還要推售這樣的車?我們可是有付錢,買了車,還要一直送回去修理。”

因此,他認為如果推行檸檬法,將能使車商更加關注汽車素質,不是只注重銷售額,而把汽車品質拋在腦后!

確認安全才銷售汽車

威努的汽車問題如走馬燈般,來了又去,去了又來,他的朋友擁有同個品牌但不同車款的汽車,則是發生了一個大問題!

“我朋友的國產車,買了兩個星期,某天啟動后,行走一小段路時,發現汽車引擎處有很大的聲音,于是停車打開車蓋看看,原來是整個汽車引擎掉了下來!”他表示,這輛車送回車廠后,修了三個月才能使用。

對于朋友的遭遇,他只能慶幸朋友沒有駕快車的習慣,否則一啟動引擎就狂飆,引擎掉了下來引發車禍,就難以想像后果如何了。

“車商是如何進行品質檢查的?”他滿腹疑竇之余,更希望車商應多關注品檢、安全、保安系統,仔細檢查和確認后,才把車子銷售出去。

力爭保用期內解決老問題

陳女士買了一輛日本品牌的汽車,使用半年后發現車子發出不尋常聲音,于是送往車廠檢修三個星期。

取回汽車后,她發現車子還有輕微聲響,但是按照車廠方面的說法,車子已經沒有問題。

對于車商的服務態度,她倒是沒有太多不滿,因為當她向車商反映問題后,他們從總部調派一名技師前來檢查,而且也大大減少車身發出聲響的問題。

然而,由于車子發出聲響問題依舊,讓她擔心萬一過了5年保用期后,老問題變成大問題,她可能就要付出大筆修理費。

購買德國品牌汽車的車主張艾湄,同樣提出陳女士所關心的問題,而且舉出她的朋友面對的真實情況。

她的朋友購買一輛德國品牌汽車后,發現汽車車身無故抖動,幾經修理依然未能解決,而且需要排期進廠,就這樣耗了好長一段時間,過了5年汽車保用期限。

汽車在保用期內,原廠免費修理,過了保用期就“吃自己”,結果他的友人需要自費解決汽車的老問題。

“因此,車主需要挑戰車商,如果過了保用期修不好,就要對方負責。”她表示,車主在汽車保用期內,就應該儘力爭取自己的權益,以免最后吃虧的是自己。

推行檸檬法保障權益

大馬消費人仲裁庭的最高索償額是2萬5000令吉,一輛新車價格不會少于這個價格,因此,買到“檸檬車”后,已不可能入稟消費人仲裁庭,向車商索償。

另一個索償方式,就是把車商控上法庭,但這不只耗時,而且需支付律師費,這不是一個普通市民所能負擔的事。

檸檬車車主之一的陳輝指出,把汽車問題帶上法庭,上法庭和工作時間會有衝突,而且長時間的法律訴訟,如果需要十數年,到時新車已變舊車,這場訴訟變成沒有意義。

因此,他認為如果推行檸檬法,至少能保障消費人的權益,並且向車商施加壓力,讓消費者得到該有的服務。

“問題不是要求賠償,沒有人想買了一輛車后,就想要打贏一場官司,不是!”他指出,消費人只是想新車有問題時,可以在最短時間解決問題。


*本網站有權刪除或封鎖任何具有性別歧視、人身攻擊、庸俗、詆毀或種族主義性質的留言和用戶;必須審核的留言,或將不會即時出現。
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