堕胎女子被控 若罪成可判监10年 | 中国报 China Press

堕胎女子被控 若罪成可判监10年

(大山脚13日讯)“私人诊所非法堕胎事件”﹔涉案的尼泊尔籍女子今早被带上庭面控,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不超过10年。



控状指出,这名女被告塔巴妮马拉(24岁)于10月9日下午3时许,在大山脚一家诊所堕胎,触犯刑事法典第315条文,即蓄意阻止胎儿活着出生,或婴儿出生后致死婴儿的罪名。

被告在庭上因不明白通译员宣读的国语控状,故没有当庭认罪。

法官慕斯里择定11月12日,为被告准备一名懂得尼泊尔语的通译员,此案副检察司为林素馨。



此案于上周四(9日)在大山脚某私人诊所发生,警方及卫生局拉队突击检查时,意外揭发有关诊所提供非法堕胎服务的勾当。

一名卧在病床甫完成堕胎手术的尼泊尔籍女子,当场被捕,50岁诊所女医生也被带返调查。

事件发生后,槟州卫生局代主任哈山马力甘已指示当局彻查此案,根据威中警区主任鲁斯里助理总监早前披露,警方已扣查女医生、尼泊尔籍女子及其伴侣录供,惟较后被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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