墮胎女子被控 若罪成可判監10年

(大山腳13日訊)“私人診所非法墮胎事件”﹔涉案的尼泊爾籍女子今早被帶上庭面控,一旦罪成可被判處監禁不超過10年。

控狀指出,這名女被告塔巴妮馬拉(24歲)于10月9日下午3時許,在大山腳一家診所墮胎,觸犯刑事法典第315條文,即蓄意阻止胎兒活著出生,或嬰兒出生后致死嬰兒的罪名。

被告在庭上因不明白通譯員宣讀的國語控狀,故沒有當庭認罪。

法官慕斯里擇定11月12日,為被告準備一名懂得尼泊爾語的通譯員,此案副檢察司為林素馨。

此案于上周四(9日)在大山腳某私人診所發生,警方及衛生局拉隊突擊檢查時,意外揭發有關診所提供非法墮胎服務的勾當。

一名臥在病床甫完成墮胎手術的尼泊爾籍女子,當場被捕,50歲診所女醫生也被帶返調查。

事件發生后,檳州衛生局代主任哈山馬力甘已指示當局徹查此案,根據威中警區主任魯斯里助理總監早前披露,警方已扣查女醫生、尼泊爾籍女子及其伴侶錄供,惟較后被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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