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恐袭案 27被告判死刑 | 中国报 China Press

新疆恐袭案 27被告判死刑

(新疆‧乌鲁木齐13日综合电)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周一对莎车县“7.28”严重暴恐袭击案部分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并公开宣判,27名被告被判死刑。



据《新华社》报导,被告涉嫌的罪名包括以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故意杀人罪、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放火罪、绑架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法庭宣判,被告奥斯曼·阿卜来提、玉苏普·阿不来提、居麦·喀迪尔、麦麦提依明·艾麦尔等12名被告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热合曼·萨德尔等15名被告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另外,艾力·图尔荪等9名被告则被宣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阿尔孜古丽·阿曼等20名被告4年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另有2名被告被判处缓刑。



法庭经审理查明,被告奥斯曼·阿卜来提参加努拉买提·萨吾提(又名努尔买买提,系“7.28”案首犯,已被击毙)暴恐团伙,煽动拉拢胁迫他人参加暴恐活动,在公路上砍杀过往车辆司机,造成3名受害人死亡;被告玉苏普·阿不来提积极参加努拉买提·萨吾提暴恐团伙,伙同其他暴徒共同杀害5名无辜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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