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愛然︰該怎分配?

政府今年打了房,房價走勢似乎有了緩和的跡象,政府再接再厲,在明年度的財政預算案中,也著重在買房措施上,通過一馬房屋計劃(PRIMA)及人民房屋計劃(PPR)及國家房屋公司(SPNB)推出更多可負擔房屋計劃,以及最讓人心動的先租后買方案。

焦點絕對沒錯,只是一馬房屋計劃只有8萬間經濟屋、國家房屋公司則建2萬6000間人民組屋。

反觀我國的人口結構,符合家庭每月收入低于3000令的人口,佔了國家總人口的約50%。

根據大馬稅務協會理事周芝簡指出,若以需求人口的比率計算,政府必須推出至少100萬間經濟屋,才符合到收入低于3000令吉的人口需求。

他也指月入1萬4000令吉的高收入家庭,及月入8000令吉的中等家庭可負擔的房價,是分別介于約55萬令吉和32萬令吉之間,而月入3000令吉的低入家庭,只負擔得起9萬5000令吉的房價。

倘若以此推算,在僧多粥少的情況下,上述經濟屋的分配又該從何落實?同時,分配的程序會以什么為基准,會否也引發貪污或不公?

還有就是每每在政府宣佈很多惠民的獎掖時,往往沒有附帶詳細的聯絡詳情,甚至民眾在聯絡時,經常遇上職員指不清楚詳情等問題。

好的政策,也須有良好的計算模式及妥善的落實途徑,以實在地解決需求群體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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