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煽動言論被控 希山慕丁萊斯表罪成立 | 中國報 China Press

發表煽動言論被控 希山慕丁萊斯表罪成立

(吉隆坡13日訊)早前因發表煽動性言論而被提控的社運分子希山慕丁萊斯,今日被地庭裁定表罪成立,須在11月13日出庭自辯。



法官阿茲曼慕斯達法在庭上指出,他滿意控方提供的證據和證人供證,並訂于上述日期讓被告辯護。

希山慕丁萊斯在休庭后告訴記者,他選擇坐在證人欄自辯,他有信心能完好回答控辯雙方的提問。

“法官告知我有3個選擇,即選擇保持沉默、或坐在被告欄接受審訊或坐在證人欄答辯,我相信我是無辜的,所以我選擇坐在證人欄自辯。”



其辯護律師沙烈山佐翰稍后被問及,此案是否會像其他煽動法令案件一樣,要求法庭展延審訊,直至馬大法律系副教授阿茲米沙隆挑戰煽動法令違憲申請有裁決止時,律師坦言或會考慮此建議,但另一方面卻認為法庭一般上不會批准。

“此案已經進行至一半,控方也已經傳召證人供證,相信法庭應該不會批准。”

希山慕丁萊斯是被指于2013年5月13日晚上8時55分至11時15分之間,在隆雪華堂的“513馬來西亞民族日,拯救民主”講座會上,發表煽動性言論,即有意圖要採取非法手段,號召大馬人推翻法制的政府,因而抵觸1948年煽動法令第4(1)(b)條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罰款5000令吉或最高監禁3年,或兩者兼施;重犯者可被判最高監禁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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