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4日头条回顾.上诉庭推翻高庭裁决 《先锋报》禁用阿拉 | 中国报 China Press

2013年10月14日头条回顾.上诉庭推翻高庭裁决 《先锋报》禁用阿拉

2013年10月14日头条回顾.布城讯)上诉庭今日推翻高庭于2009年允许天主教周报《先锋报》使用“阿拉”字眼的裁决,即该周报不得使用“阿拉”字眼。



高庭于2009年12月31日,裁定内政部禁止《先锋报》使用“阿拉”字眼的指示不合法,该部因而提出上诉,上诉庭今日推翻原判,内政部和政府上诉得直。

由联邦法院法官拿督斯里莫哈末阿芬迪、上诉庭法官拿督阿都阿兹及拿督莫哈末查华威组成的上诉庭三司,一致作出上述裁决。

三司指避免混淆



莫哈末阿芬迪宣读判词时说,三司一致认为,使用“阿拉”字眼并非基督教信仰和习惯的一部分。

“天主教没有理由坚持在其刊物上使用‘阿拉’字眼,若允许使用,只会为社区造成混淆。”

没违教堂宪法权利

莫哈末阿芬迪也说,三司满意部长根据1984年印刷及出版法令执行职权;尽管此案在法律角度上看似主观,但在充足证据下,证明部长是经过各种考量才做出决定,在此情况下就变得客观,也没有违反任何教堂的宪法权利。

“因此,高庭没有理由干涉部长的决定。”

3名法官各自准备判词,由于共超过百页,莫哈末阿芬迪只在庭上仅唸出简要总结。相关判词可在司法官网上查阅。

出庭聆听裁决者,包括《先锋报》编辑罗伦斯安德鲁神父、伊斯兰党前署理主席纳沙鲁丁、马来西亚基督教协会(CCM)总秘书赫尔曼,及土著权威组织主席拿督依布拉欣阿里。

由于法庭内有人数限制,因此超过500名来自伊斯兰非政府组织的支持者在开庭前,就聚集司法宫大门处等待好消息,众人闻判后,不断高呼“真主伟大”(AllahuAkbar),以示胜利。

神父矢上诉联邦法院

罗伦斯安德鲁神父与其代表律师西华拉扎表明对上诉庭推翻高庭的裁决感到失望,并决定上诉到联邦法院,讨回公道。

神父说,他完全不认同上诉庭指“阿拉”字眼并非是基督教信仰和习惯的一部分的说法,因为“上帝”惯用于我国任何一个宗教,而“阿拉”只是一个称呼的名词,且此名词是西亚地区及印尼穆斯林与基督教徒常用的名词。

“因此不能说‘阿拉’字眼并非是基督教信仰和习惯的一部分,再说,马来语文拥有很多‘从其他语言借过来’的语言,而‘阿拉’字眼,也是‘借过来’的。

用了19年没问题

“例如,在马来文,‘罪孽’一词不采用阿拉伯文去表达,反而用梵文的‘Sin’,因此不能指特定字眼是某些宗教的专用词,语言是供所有人的。”

他说,在古兰经被翻译成马来文版本前,天主教徒惯用“阿拉”字眼已超过500年历史,所有人相信及推崇和平,而《先锋报》也惯用此词19年,从来没有制造任何问题及麻烦。

先锋报用阿拉
会混淆穆斯林

阿都阿兹说,尽管内政部赋权让圣经出现“阿拉”字眼,但这不能与《先锋报》使用“阿拉”字眼的情况混为一谈。

他在本身的判词说明,他发表上述言论是因为内政部早已阐明,马来文版圣经(Al-Kitab)适用于基督教堂及基督教徒,且圣经封面印有“给非穆斯林”字眼。

他说,《先锋报》则是用以传达教会的活动资讯。

他说,伊斯兰与天主教的“上帝”概念有天壤之别,概念分别是一神论(Oneness of God)及三位一体概念(Trinity of God),《先锋报》在刊物上使用“阿拉”字眼,会引起穆斯林社会混淆。

“在这项上诉案,已说明内政部在1986年时,指示禁止使用4个词汇,包括‘上帝’(KalimahAllah),就已考量到若不约束此字眼的运用,它或破坏国家安全。”

古老圣经 无“阿拉”字眼

莫哈末阿芬迪在判词说明,他针对圣经语言的历史展开一项迅速研究,发现“阿拉”字眼从未记载在任何一本古老圣经内,且当代信徒是以“耶和华”(Yahweh)或“耶”(Yah)称呼上帝。

他说,“‘阿拉’字眼不曾记载在希伯来圣经(Hebrew Scriptures),无论是新版或旧版圣经,甚至希腊文圣经也没有找到此字眼,这就证明使用“阿拉”字眼并非是基督教信仰和习惯的一部分。”

“我不希望这项裁决,被视为一项宗教对比的学术研究,周一这项上诉案件毕竟不是正规的论坛,尽管如此,我必须否认,宗教差异会冒犯其他宗教的特色。”

他说,各宗教必须给自己的“上帝”称呼,因此“上帝”在圣经内被称为“耶和华”、在古兰经内被称为“阿拉”、在《吠陀经》(Vedas)内则被称为“维思奴”(Vishnu)。

“就上述历史论点,我找不到一个合理的理由,让《先锋报》坚持在马来版刊物上使用‘阿拉’字眼。

“再说,此用法将令到马来社会混淆,届时肯定不利于和平与和谐的生活节奏。”

天主教徒用词 仍存争议

莫哈末查华威认为,天主教徒没有在使用“阿拉”字眼上达到一致共识,无论是在翻译、圣经的版本、或日常生活惯用的词汇,反而显示出此用语的争议性。

他说,“阿拉”字眼并非圣经内的“上帝”,反而是给予伊斯兰“上帝”的正规称呼,且古兰经第112章节也清楚说明,“阿拉”是唯一,它是永恒的、绝对的,且没有子嗣,没有人能像阿拉一样。

“若允许马来版《先锋报》上使用‘阿拉’字眼,不但有可能误导天主教徒社会,因为天主教的三神论概念与伊斯兰不同,届时也将引起穆斯林混淆。”

「事实始终是事实」
希山推特祈祷胜利

(吉隆坡14日讯)国防部长拿督斯里希山慕丁对诉庭裁决天主教周报《先锋报》(Herald)无权使用“阿拉”(Allah)字眼案件,形容“事实始终是事实”。

希山慕丁今日在推特发表贴文指出,今早他祈祷胜利会站向全国穆斯林,以能全力在上诉庭捍卫“阿拉”字眼。

行动党霹雳州主席兼木威区国会议员拿督倪可汉也在推文说,基督徒一直使用“阿拉”字眼,此举从未威胁到国家安全。

他说,信奉基督教的沙巴及砂拉越人民,在过去的全国大选“拯救”了国阵,可是当前的“阿拉”字眼课题,已向沙砂州人民清楚展示国阵及巫统的“真面目。

倪可汉说,信奉基督教的部长应该促请内政部长撤回禁止基督徒使用 “阿拉”的决定,以尊重联邦宪法下赋予所有宗教自由、实行和平及和谐的保证。

惠民党前主席拿督再益依布拉欣也推特上说,他不惊讶上诉庭的裁决,但希望法官阐述有关法令第11条款;目前我国有专长于基督教的宗教及神学的穆斯林法官,他们须耗时在研究梵蒂冈上。

“判决伤透东马土著”
柏纳东博感到失望

(亚庇14日讯)曾3次代表大马政府前往梵谛冈的民统党主席丹斯里柏纳东博形容,上诉庭今日针对使用“阿拉”字眼的判决,对东马两州土著是“伤心的一天”。

柏纳东博也是种植及原产业部前任部长。他受询时说:“我个人对上诉庭的判决感到失望。”

上诉庭今日判内政部和政府禁止《先锋报》使用阿拉字眼上诉得直。柏纳东博在第13届大选之前,先后前往梵谛冈,促成两地外交关系。

他强调,沙巴和砂拉越土著在大马成立之前,就广泛使用阿拉字眼。

“印尼基督徒和阿拉伯世界也使用阿拉字眼,为何大马这么困难?”

他相信《先锋报》会针对判决提出上诉,并希望有好的消息。

詹姆士:裁决是“非原本性”
砂教会刊物续引用

(吉隆坡14日讯)砂州土地发展部长詹姆士马欣坚称,尽管上诉庭裁决天主教周报《先锋报》无权使用“阿拉”字眼,但砂州基督教徒在教会刊物及当地国语宗教言语上,将继续引用“阿拉”。

他形容上诉庭的裁决是“非原本性”(tidak asli),因为伊斯兰被引进大马前,已广泛使用“阿拉”字眼,因而认为上诉庭的裁决会对非穆斯林带来负面效果,包括在沙砂两州。詹姆士马欣也是砂人民党主席。“马来西亚局内人”今日引述他的谈话。

“我们(在沙砂州的基督徒)已在100年前使用‘阿拉’字眼,为何突然间禁止我们使用该字眼?

“是不是他们(穆斯林)皆有基督徒不能使用‘阿拉’的梦想?我们在沙砂州的穆斯林朋友,并没有批评我们使用这个字眼。”

詹姆士马欣提醒砂州基督徒,砂州首长丹斯里泰益马目以前曾提及此课题,并给予保证,不禁止基督徒使用“阿拉”字眼。

约500穆斯林庭外等消息

上诉庭择定周一(14日)裁决《先锋报》是否能使用“阿拉”字眼一案,吸引约500名穆斯林非政府组织支持者前来布城司法宫,大伙儿在法庭大门等候判决,掌握最新进展。

据了解,来自吉兰丹的土权权威组织用10辆巴士承载支持者前往布城,只为听取判决,他们在早上7时许就聚集法庭外,有者甚至拉横幅及举旗,表达立场。

横幅内容包括“让我们祈祷以确保胜诉”,“务必捍卫阿拉字眼”等。

一些代表在闻判后,满脸笑容走出庭外,向支持者传达内政部胜诉的消息,一些穆斯林激动高呼“真主伟大”。

当时,6个州属的伊斯兰理事会和1个宗教协会的代表律师团,也现场转告消息。

依布拉欣抨宗教被政治化

土著权威组织主席依布拉欣阿里抨击某些政党,为了在全国大选争取东马选民的支持,而政治化宗教课题,间接让人以为穆斯林与国内其他宗教信徒树敌的错误印象。

他吁各政党尊重判决,并希望各造停止谈论此事。

“政党必须停止谈论此课题,我们必须往前看,尊重信奉宗教的自由。”

他希望基督教徒,不要误解穆斯林在“阿拉”字眼上的斗争是在反基督教。

“就让案件到此结束,我们共同向前迈进,尊重穆斯林与其他宗教信徒之间的和谐,我们不曾干扰其他人,只因为政治议程才会爆发这项课题,希望东马的土著理解此事,别陷入政治游戏。”

30天内可上诉

马来西亚华裔穆斯林协会代表律师韩聂夫说,内政部此次上诉得直,若《先锋报》有意上诉联邦法院,政府代表律师团将随时做好应对准备。

上述协会是其中一个在高庭申请介入成为答辩人的宗教协会,一同介入的其他组织也包括6个州属的伊斯兰理事会,即登嘉楼、雪兰莪、吉打、马六甲、联邦直辖区和柔佛州伊斯兰理事会。

韩聂夫受访时表明,他还未详读上诉庭三司的判词,但会仔细研究内容,并相信另一方(先锋报)在上诉联邦法院前也会这么做。

“上诉联邦法院前,必须确保案件存有能辩驳的空间及论点。

“《先锋报》现有30天时间向联邦法院上诉,若对方决定上诉,我们随时做好应战准备。”

圣经没禁用教徒会混淆

马来西亚基督教协会总秘书赫尔曼认为,上诉庭三司的判决,将引起沙巴及砂拉越160万名基督教徒混淆。

“上诉庭指内政部长的决定是正确的,因为基于国内安全问题考量,但是否有兼顾少数群体的权益?难道这意味着少数需服从多数吗?”

他说,一些少数宗教信徒会因此判决而感到混淆,因为政府没有禁止在圣经内使用“阿拉”字眼,但此案却另有一番说法。

“伊斯兰党也曾公开说明,世界各地的穆斯林皆认同,‘阿拉’字眼是犹太人、基督教徒及穆斯林惯用的称呼词。”

询及会否认为当局在处理问题时存有双重标准时,他仅说,这得由民众及信徒自行判断,而他只是代表马来西亚基督教协会发言。

“我们会续用圣经及照旧信仰,不会冒犯任何一方。”

惹米基尔吁教徒
接纳上诉庭判决

(麦加14日讯)首相署拿督斯里惹米基尔呼吁各造接纳上诉庭禁止天主教周刊《先锋报》使用“阿拉”字眼的裁决。

他说,政府欢迎上诉庭的判决,并指这是对我国回教徒在阿拉法日来临前的礼物。

他今日是在麦加朝圣地阿拉法特被询及上诉庭判决政府在《先锋报》允许使用“阿拉”字眼上诉得直时,这么指出。

以联邦法院法官拿督斯里莫哈末阿芬迪、上诉庭法官拿督阿都阿兹及拿督莫哈末查华威组成的上诉庭三司,早前于判词中指出“Allah”(阿拉)字眼,并不是基督教信仰的一部分。

教会理事会:土著恐失归属感

(亚庇14日讯)马来西亚教会理事会主席拿督曾立德博士说,我国教会关注上诉庭对《先锋报》使用“阿拉”字眼的判决,并指判决严重影响东马160万名基督教徒。

他说,“阿拉”字眼被沙巴和砂拉越土著使用数百年,但是,现在被大马的行政和法律指示禁止使用。

他形容,这已严重影响宗教自由和禁止以马来文沟通的大马土著,及以伊班话沟通的基督徒使用“阿拉”字眼。

曾立德也是沙巴基督教协会主席,他是受询及上诉庭的判决时说,当沙巴和砂拉越与半岛共组马来西亚时,深信联邦宪法保证宗教自由。

他说,沙巴和砂拉越共有160万名土著基督徒使用马来文祈祷,人数占全国基督徒三分之二。

他说,禁止使用“阿拉”字眼将立刻使到这些土著在自己的土地变成违法者。

新闻背景
更新出版准证禁用“Allah”字眼

内政部于2008年1月7日更新《先锋报》(The Herald)4种语文的出版准证,但附上条件禁止它使用“Allah”字眼。

马来西亚天主教吉隆坡总教区不满内政部的上述决定,于同年2月16日将案件带上高庭,它并在申请中列内政部长及大马政府,为第1及第2答辩人。

高庭是于2009年12月31日,宣判《先锋报》可继续使用“阿拉”字眼,并指内政部禁止该报使用“阿拉”字眼的指示是不合法。

内政府和政府就高庭裁决提出上诉,上诉庭也于今年7月9日驳回起诉人要求撤销这项上诉的申请。


*本网站有权删除或封锁任何具有性别歧视、人身攻击、庸俗、诋毁或种族主义性质的留言和用户;必须审核的留言,或将不会即时出现。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