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列免稅清單物品 一律徵6%消費稅
報導︰歐玉萍
(吉隆坡14日訊)財政部不會針對將徵收消費稅的物品或服務發出清單,意即至目前為止,任何不在昨天憲報上頒佈的3份清單內的物品或服務,將被徵收6%消費稅。
第二財政部長特別事務官陳大富指出,除了昨天在憲報上頒佈的3份有關消費稅減免、豁免和零稅率物品清單,財政部將不會發佈徵收消費稅物品的清單。
他說,昨天在憲報上頒佈的物品共有944項,當中有零稅率的有292項,而豁免的則有54項。
他向《中國報》說,由于該局已列出消費稅減免、豁免和零稅物品和服務,因此不在清單上的物品和服務都會徵收6%的消費稅。
他也強調,根據消費稅法令,部長有權依據需求和情況就消費稅減免、豁免和零稅物品和服務清單作出更新。
第二財長拿督斯里阿末胡斯尼昨日在憲報上,頒佈消費稅下的豁免徵稅、零巴仙稅率和減免徵稅的物品與服務清單。有關清單從昨日起生效。
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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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和服務清單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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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和服務稅 0%-消費稅 6% | 185項 |
銷售和服務稅 0%-消費稅 6%(減免) | 4項 |
銷售和服務稅 0%-消費稅 0% | 270項 |
銷售和服務稅 0%-消費稅 豁免 | 53項 |
銷售和服務稅 5%-消費稅 6% | 64項 |
銷售和服務稅 5%-消費稅 0% | 22項 |
銷售和服務稅 10%-消費稅 6% | 273項 |
銷售和服務稅 6%-消費稅 6% | 72項 |
銷售和服務稅 6%-消費稅 豁免 | 1項 |
供計 | 944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