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策略惡的轉向 | 中國報 China Press

資源策略惡的轉向

——資源經濟之爭(16)



資源保守主義,有過兩次革命期。

一次是上個世紀七十年代,產油國利用石油為武器,威脅美、歐、日本各國,一時造成了先進國陷入資源危機。

第二次是近年來,新興經濟國力量抬頭,除了堅守自己的資源之外,更以經濟、外交、武威甚至利誘去他國吸取資源。



佔據與掠奪

過去的資源保守主義,只在看顧自國的資源不受他國便宜吸取,今后的資源保守主義,全力向外拓展本國資源的來源,用掠奪獲取資源。

資源,由內向衝向外奪,由守住自己,變為到人家的地方吸取更大量資源。

1962年,聯合國定下資源權利準則,把天然資源列為一國的生存所有物,不得受他國任意奪取。這項保護資源條例,刺激了各資源國家加緊自國資源的看管和使用,也爭取自己資源的主導權利,本來是一項防止資源奪取的良性條例。

發生了資源危機,美、歐、日本有了自我醒覺,一方面全力發展新的資源,一方面做好減少浪費及節約資源的新技術,反而大大減少對資源出產國的依賴。

先進國一有新資源技術、二是減少資源的過度依賴,結果反而造成資源出產國家的資源輸出市場萎縮。

聯合國的資源保護條例,本來要保障資源國家,卻激發了使用資源的先進國發展多方面新資源,令資源國失了資源的大買主。

到近年,新興經濟國抬頭,已經不一定再遵守既有的國際資源開發與使用的規則,創造出另一套新的資源保守主義標準。

新興經濟國先堅守自己的資源不受他國吸取,同時看準資源國經濟的弱點,以金錢利誘手段,去資源國佔據土地,控制基礎設施及掌握資源的開採及使用權。如此一來,為未來資源佈下了爭奪的一個惡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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