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收入4000以下免税 夫妇分开报税更省
报导:余佩妮
(吉隆坡15日讯)内陆税收局公关马斯仑指出,2015年财政预算案列明家庭收入4000令吉以下免税,意即一对夫妇结婚后家庭收入少于4000令吉,即使没有小孩、配偶没有工作,也符合免税资格。
“根据去年的税收计算法,同样的家庭收入和状况者,则必须向内陆税收局缴纳一定数额税额。”
马斯仑今日针对家庭收入少于4000令吉可获免税一事,这样向《中国报》指出。
他说,“家庭收入”就是一对男女有合法婚姻关系,两人加起来的总收入;如果两人加起来月入少于4000令吉就可免缴所得税,反之,如果两人加起来的月入超过4000令吉,就需缴税。
“但是,如果夫妻分别以个人向内陆税收局报税,即是以个人是否少过4000令吉计算是否获得免税。”
他指出,一般上,如果一个家庭没有小孩,他们不能获得与孩子有关的税务回扣,两人需缴交更多税务给政府,造成经济负担。
“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这次提呈明年度财政预算案中,也阐明家庭月入必须包括汽油、超时工作等津贴。”
马斯隆说,这个税收政策建议由2015年报税年开始生效;如果夫妻两人家庭收入超过4000令吉,则有另一个税收计算制。
他建议,夫妻两人皆工作和家庭收入超过4000令吉者,应分开报税,即可享有更多税务减免。
他举例,如果两夫妻各月入3000令吉,加起来就是家庭收入6000令吉,共同报税的话仅可丈夫个人减免9000及妻子减免3000令吉;但如果两人个别报税,即可各获个人减免9000令吉。
税收局2014年和2015年向家庭收入少于4000征税区别 | ||
*皆以1对夫妻、没有孩子的家庭状况为例(如果有孩子,将获更多税务回扣) | ||
丈夫(有工作) | 年收入4万8000令吉(月入4000令吉) | |
妻子(没有工作) | 没有收入 | |
丈夫个人减免 | 9000令吉 | |
妻子个人减免 | 3000令吉 | |
丈夫公积金减免 | 5280令吉(年收入4万8000令吉中的11%) | |
可征收收入 | 3万720令吉 | |
2014年 | 2015年 | |
首2万令吉征税 | 300令吉 | 150令吉(比去年减了150令吉) |
次1万720令吉 | 643令吉20仙(6%) | 536令吉(5%、比去年降1%) |
应缴所得税 | 943令吉20仙 | 686令吉(比去年减少257令吉20仙) |
由于可征收年收入不超过3万5000令吉 | ||
可获个人回扣(丈夫) | 400令吉 | 400令吉 |
妻子回扣 | 400令吉 | 400令吉 |
共回扣 | 800令吉 | 800令吉 |
结果 | 这个家庭需缴143令吉20仙税务 | 这个家庭不需缴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