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村長 : 廢屋屋主應受嚴懲
廢置空屋衍生的擾人問題,到底有沒有徹底解決方法?
很多住宅區都曾發生過同樣問題,即一間屋子因為沒人居住,在沒人照顧打理下而淪為廢置空屋,為左鄰右舍帶來許多惱人問題。
廢置空屋通常都是雜草叢生,甚至長出大樹,引來蛇蟲鼠蟻出沒或蚊子飛舞,破壞環境衛生,而且,有關屋子的鐵或鋁製品,如窗框及門框,會引來毛賊偷走,加上牆身漆料剝落,整間屋子顯得荒蕪殘舊,有如鬼屋。
最教人擔心的是,這些廢置空屋會引來不法分子出入,除了癮君子在內“追龍”外,有時更會有一些“野鴛鴦”在內亂搞男女關係,把空屋當作偷情場所。
當上述問題發生時,居民都會怨聲四起,然後向人民代議士或地方政府投訴求助,然而所得到的答案往往都是相同的,即地方政府會負責清理有關屋子,過後向屋主收回清理費,但這樣的解決方案會有效嗎?
有的屋主可能長期在外地,根本沒理會本身的房屋已廢置多時,如果他一直都沒到來繳付門牌稅,政府又奈他如何?
政府必須正視上述問題,檢討現有的解決方案,包括施予高額罰款,甚至充公有關房屋,這樣才能真正起到阻嚇作用。
可能有人會說,這樣的懲罰建議未免太重了,但屋主不理不睬的態度,本身不需受到對付,反而是無辜的左鄰右舍要受苦,難道這對鄰居公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