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消费人仲介庭.缴附加费却需与导游同房 女律师索偿1万只获500
起诉人:郭小姐
答辩人:某旅行社林姓导游
事项:起诉人付了5000令吉额外附加费,以便可享受一人住宿,但其中一天行程被要求与男导游同房,起诉人要求退回5000令吉附加费、赔偿5000令吉及道歉。
判决:庭主裁决旅行社必须在14天内,归还500令吉给起诉人。
答辩人:某旅行社林姓导游
事项:起诉人付了5000令吉额外附加费,以便可享受一人住宿,但其中一天行程被要求与男导游同房,起诉人要求退回5000令吉附加费、赔偿5000令吉及道歉。
判决:庭主裁决旅行社必须在14天内,归还500令吉给起诉人。
(新山15日讯)单身女律师缴付5000令吉额外附加费,报名参加16天13晚豪华北欧游,却因其中一天行程男导游无房入宿,女律师被要求与男导游同房。
女律师最后虽同意让男导游入房留宿,但基于隐私等问题考量,最后让出房间,选择到其他2名同行女团员的房内过夜。
女律师付了5000令吉额外附加费(可享有全程一人住宿),旅行社却不能保证,深觉货不对办及隐私被侵犯,入禀消费人仲裁庭。
不满意判决
起诉人郭小姐说,她是报名参加在7月23日至8月6日出发的北欧豪华游,缴付2万3888令吉旅费。由于单人关系,被要求必须再付5000令吉的额外附加费。
她指出,在其中一天行程即丹麦往挪威的游轮,因带团的男导游未获住宿,被对方询问是否可借宿一晚?
郭小姐坦言,基于人道立场,她没有坚持不同意让男导游留宿,但深感个人隐私被侵犯及旅行社破坏承诺,因此入禀消费人仲裁庭,要求旅行社退还5000令吉、额外赔偿5000令吉及道歉。
答辩人解释,当天确实是少了一间房间,他也询问起诉人的意愿,如果当事人坚决不同意与其他人同房,他肯定会尊重起诉人的意愿。
庭主纳达拉姜裁决旅行社必须归还500令吉给起诉人,但起诉人对判决不满意,声称会保留个人起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