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岁女童溺毙遗爱捐器官.父母与姐姐为她骄傲 “妹妹救了人我们不哭” | 中国报 China Press

6岁女童溺毙遗爱捐器官.父母与姐姐为她骄傲 “妹妹救了人我们不哭”

(槟城15日讯)“妹妹救了很多人,上了天堂,我们要坚强不要哭!”



“6岁女童溺毙遗爱捐器官”案,6岁小死者黄芷婷离世后,其双亲及两名姐姐都坚强不哭,不是因他们不伤心,而是这家人要离世的女儿知道,他们都为她感到骄傲。

双亲获悉女儿捐赠的器官,能救到至少6名孩童,感到欣慰,因此不哭;而目击妹妹遇溺的两名姐姐虽然伤心,妈妈却也不让她们哭,并说“如果妹妹看见你们哭,她也会难过,我们要让妹妹开心,毫无牵挂地走。”

开导女儿别自责



小死者母亲颜月华(46岁)说,幼女芷婷证实不治后,其长女及次女,即芷婷的两名姐姐,都难忍丧失妹妹之痛,多次伤心大哭。

“我何尝不难过?但身为母亲要更坚强,如果我一直哭,两名女儿也随着我落泪。”

她说,事后她没在两名女儿面前掉泪,同时安慰两人不要难过,因为芷婷捐赠器官出来,救了很多人,芷婷已经在天堂。

询及当时的黄芷婷遇溺的经过时,颜氏不愿重提;但她说,当时两名女儿也看到妹妹溺水,所以她也一直开解两人,不要自责没救到妹妹。

死者双亲今午在住家楼下的丧府,受访时这么指出。女童黄芷婷上周一(6日)在发林一公寓泳池遇溺入院,昏迷挣扎8天后,昨午1时许在加护病房不治。

昨晚吉隆坡中央医院捐赠器官部门的医疗队伍,北上槟城为小死者进行器官摘取手术,女童共捐出一对眼角膜、肾脏、肝脏及心瓣膜,拯救至少6名来自雪隆一带的孩童性命。

小死者为家中幼女,有两名分别15岁及11岁的姐姐,与家人同住在发林玫瑰园组屋。父亲为地砖技工,母亲则是家庭主妇。

2姐姐将接受辅导

死者黄芷婷的两名姐姐,相信目睹妹妹在泳池遇溺,警方担心两人心里留有阴影,或自责救不到妹妹,将安排心理辅导师,为姐妹做辅导。

颜月华说,周三(15日)早上,她和丈夫到警局录取口供,警员向他们了解女儿当时溺水的经过。

她说,之后警员也要求重返现场调查,她和丈夫也带有关查案官,到女儿遇溺的公寓泳池查看。

当时查案官透露,迟些警方会安排辅导人员,为其长女及次女进行心理辅导。

警方周二调查显示,当时小死者与两名姐姐及其他儿童,一起下泳池游泳,约20分钟即在4尺高的成人泳池内遇溺。

有目击者指小死者当时是“闯入”成人泳池遇祸。

生前爱画画1作品陪葬

小死者黄芷婷生前喜欢画画填色,母亲颜月华将珍藏女儿最后的画作留念,再另选一幅画作当陪葬品。

颜月华说,女儿在住家附近就读幼稚园,本来年尾幼稚园办毕业晚会,女儿届时也与同学一起参与舞蹈表演。

她说,女儿的舞蹈服装已买了,一切准备妥当,然而芷婷永远都没机会再穿上。

她也说,明年芷婷就要升上小学就读一年级,她已为芷婷报名住家附近某间小学,然而事与愿违。

她说,女儿生前除了喜欢画画填色,也爱吃零食,如巧克力、糖果、爆米花等,所以她在女儿灵堂前置放这些零食。

颜氏受访期间提及要坚强起来,不要两名女儿面前掉泪,让她们两人更难过。但谈及幼女芷婷生前点滴,她还是忍不住红了眼眶。

父母考虑登记捐器官

“我们可能也成为器官捐赠者!”

由于死者父母都了解到捐器官救人的真正意义,他们也将考虑登记成为器官捐赠者。

死者母亲颜月华(46岁)指出,数天前医生告知他们家人要做心理准备,指女儿因脑缺氧已返魂乏术。

她说,上周五(10日)早上医生和友人都向他们建议,把女儿器官捐献出来救人,她和丈夫经过数小时挣扎,晚上答应医生的要求。

“意外已经发生,事实已无法改变,女儿去世我真的很心痛。但愿女儿泉下有知获悉自己救到人,能安心地走。”

她说,希望她为女儿做出捐器官决定,能让女儿快乐和安息。

死者父亲黄亚雄(55岁)也说,女儿去世火化后,烧了就什么都没有,所以他决定让女儿遗爱人间,拯救有需要的病患。

他说,自己受教育程度不高,但曾看过纪录片讲解器官捐赠。事后他获悉女儿捐出的器官,可以拯救五六人,感到欣慰。


*本网站有权删除或封锁任何具有性别歧视、人身攻击、庸俗、诋毁或种族主义性质的留言和用户;必须审核的留言,或将不会即时出现。
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