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將致函總檢察署 鄭源雲要求改控狀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律師將致函總檢察署 鄭源雲要求改控狀

(檳城16日訊)檳城國家公園甘比灣天體營參與者被控“在公共場所作出滋擾他人的猥褻動作”一案,其中一被告鄭源雲的代表律師將致函總檢察署,要求修改控狀或撤銷對被告的控狀。



鄭源雲(37歲)的代表律師許日昇在庭外受訪指出,他將在收到控方的相關文件后,採取上述行動。

鄭源雲及另3名被告周淑和(57歲)、陳嘉雯(27歲)及龔明隆(38歲)今早前往浮羅山背推事庭過堂,浮羅山背推事庭推事莫哈末納吉將案展11月21日。

周淑和、陳嘉雯及龔明隆的代表律師為哥賓星。



4名被告被控2014年5月30日下午3至6時之間,在直落巴巷國家公園甘比灣參加天體營活動,觸犯刑事法典294(A)條文,即在公共場所作出滋擾他人的猥褻動作。

戴墨鏡口罩出庭

今年8月28日,上述4人及另6名男被告被首控上浮羅山背推事庭時,這6人,即楊錦鴻(54歲)、羅國雄(41歲)、巫偉平(34歲) 、洪誌慶(24歲)、楊志興(52歲)以及南達古馬(40歲)皆認罪,各被判監禁1個月及罰款5000令吉。

其中,楊錦鴻因涉及拍攝活動,因而被加控散播猥褻物罪名,被判監禁6個月。

4名被告今早特戴上墨鏡及口罩出庭,而已服滿一個月刑期后的南達古馬,也前來法庭,展示對4人的支持。(以上人名皆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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