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抵押金抵销租金 须获业主同意 | 中国报 China Press

以抵押金抵销租金 须获业主同意

因担心店主不愿退还租金,租客要求以抵押金抵销租金,是否符合程序?



⊙李小姐说,她目前的店铺已租了20多年,10多年前换了新店主,维持与她的租客关系,并签约作实。

她说,直至今年5月,她的租约已到期,但听闻店主有意在明年调涨租金20%,所以她打算租到12月。

“这些日子,我们没有更新合约,但我依旧每个月缴付租金,相安无事。”



她说,距离今年年杪只剩下两个月,而她之前已预付2个月半的抵押金,是否可以用来抵销接下来两个月的租金?

“我的邻居面对过同样的问题,结果店主最后没有退回抵押金,令人感到没有保障,如果可以直接抵销租金,那就方便得多。”

“我每个月租金2100令吉,当时一共给了5000令吉抵押金,还有其他水电费的抵押。”

林若辉律师

一般上,合约阐明不允许租客用抵押金抵销租金,因为租金是为了确保租客在租用单位期间,没有造成任何破坏。

除非,店主同意这么做,否则,就必须先支付租金,之后才向店主取回抵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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