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索賄及受賄不認罪 6執法員8000保外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涉嫌索賄及受賄不認罪 6執法員8000保外

(北海20日訊)涉嫌索賄及受賄,6名執法員知法犯法,今日被反貪會控上北海法庭,唯6人不認罪,獲准各以8000令吉保外候審。



這6名執法員包括威南貿消局官員、威省市政局執法員及4名警員。

被控的貿消局官員莫尤索羅茲(49歲),控狀指他于5月9日下午2時許及5月12日下午4時15分,在威南縣警局向巫裔嫌犯莫薩伊索取1000令吉賄賂,作為答應對方撤銷其被控的刑事法典384條文(敲詐)罪狀的條件。

次被告是威省市政局執法員阿南徹艾宁(38歲),控狀指他于3月7日下午5時18分及晚上7時37分,在大山腳執行任務時,向餐館負責人沙克奧曼索取500令吉賄賂,作為不對付該餐館非法丟棄廚余及垃圾的條件。



下月19日過堂

這兩名被告皆抵觸2009年反貪污委員會法令17(a)條文(694條文),可在24條文下被定罪。

一旦在上述條文罪成,被告將面對不超過20年監禁,以及不少于賄款5位數的罰款或1萬令吉,視何者為高。

另外,被控收賄的4名警員,分別是莫哈末尤索夫(4 0歲)、阿都哈密(40歲)、羅斯蘭仄羅斯(53歲)及慕巴克哈山(49歲)。

控狀指4人于去年9月至10月期間,在北賴才能園,各別向非法販賣光碟的華裔商人黃洛建(譯音),索取250至1500令吉不等的賄賂金,作為不對他採取法律行動的條件,觸犯2009年反貪會法令16(a)(B)條文,可在24條文下被定罪。

一旦罪成,被告將面對不超過20年監禁,最低罰款1萬令吉或5倍賄金,視何者為高。

法官朱麗葉訂于11月19日過堂,代表反貪會的主控官為莫哈末菲道斯及阿末卡扎里副檢察司。

4名被告警員的控狀

1. 莫哈末尤索夫于去年9月24日晚上8時55分,在才能園向非法販賣光碟商人,索取1500令吉賄款。

2. 阿都哈密于去年10月9日晚上10時35分,在才能園向非法販賣光碟商人,索取500令吉賄款。

3. 羅斯蘭仄羅斯于去年10月1日晚上6時35分,在才能園向非法販賣光碟商人,索取250令吉賄款。

4. 慕巴克哈山于去年10月17日晚上10時05分,在才能園向非法販賣光碟商人,索取500令吉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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