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認非禮女子 保安員囚15個月打鞭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承認非禮女子 保安員囚15個月打鞭

(檳城20日訊)印裔保安員在古蹟區非禮華裔女子案,被告今日改口認罪,被判監禁15個月兼鞭笞一下。



被告達納拉斯(36歲)被控在7月24日下午約5時15分,在打銅仔街,使用武力非禮19歲華裔女子,觸犯刑事法典第354條文。

一旦罪成,被告可面對最高10年監禁或罰款或鞭笞,或3項刑罰中的兩項。

被告在案發當天被捕后,在7月30日被控上檳城推事庭時不認罪,獲准以6500令吉保外,但被告未繳付保釋金,因此一直被扣押至今。



此案原訂今日過堂,但被告今日上庭時突然改口認罪,因此推事烏馬德薇宣判,被告將監禁15個月兼鞭笞一下,刑期從被捕日算起。

據案情顯示,受害者即19歲女子在案發當天下午4時30分,在打銅仔街閒逛時,遭被告跟蹤。

女子嘗試驅趕被告,但對方不願離開,並二度對女子襲胸,然后逃走。

事后,女子因擔心本身的人身安全,因此前往警局報案。

隨后,在甲必丹吉寧清真寺一帶巡邏的警員,成功逮捕被告。

此案主控官為諾阿祖拉副檢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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