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明標 ︰可有將心比心?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林明標 ︰可有將心比心?

對增進人際關係,古人有很多智慧,我們耳熟能詳的有“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將心比心”。



己所不欲是,自己不喜歡的東西,不強加在別人身上;將心比心的層次則更高,要衡量別人的立場,體會他人的心意,多方為其設想。

自己不喜歡的東西,不強迫別人接受;自己喜歡的東西,如果別人不喜歡,同樣也不可強迫別人接受。強迫行為,會引來抗拒,產生磨擦,甚至衝突。

這個價值觀,雖然也含有體諒別人的精神,但充其量只是尊重他人選擇,做到河水不犯井水、相敬如賓。



將心比心則要把自己的心掏出來,理解對方的處境和選擇,做到感同身受,為對方設想一個好的方案。

做到以上兩點,就是做到尊重、諒解的極致。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會因此美好,族群和族群之間,也可以做到水乳交融。

要做到將心比心,為人設想,很多時候要犧牲自己某個程度上的利益,來讓對方得到他想要的東西;世間事物,總難兩全其美、面面俱圓。

遷就,是否就要承受損失?其實,遷就往往是一種以小博大的行為,比如說,容忍對方的缺點,可以換來長久相處的安樂。

但很重要的一點是,人際關係講求有來有往,尊重和遷就,必須是互相的。如果只有單向道,一方付出,一方予取,久而久之,這種關係難免變質。

就看領導人的智慧

族群之間的相處,也是一樣。在馬來西亞,至少目前所見,因為歷史、政治和人口的因素,各族不會有絕對的平等,不過,也要盡力做到平衡。平衡點不會是五五,至于是八二、七三或六四,就要領導人以其智慧作調整、決定。

馬來西亞的族群,一向被宣傳為和諧團結,其樂融融,真正的,卻是連水乳交融的境地也未達到;在各種議題發酵下,連相敬如賓、河水不犯井水,似乎也有段距離了。

己所不欲應該是怎樣的?將心比心應該是怎樣的?齋戒月期間,非穆斯林勿在穆斯林面前進食,但只要不是在穆斯林面前,也不可被禁止進食;伊斯蘭是官方宗教,地位至高,不可和其他宗教相提並論,穆斯林每天和每週五頌經祈禱,非穆斯林要欣賞他們的虔誠,不過,華人和印度廟宇也該得到一定的寬容,例如節慶時干擾交通;酒不可亂賣,只是,啤酒節本來只限非穆斯林,也不需要受限制瑟縮一角;豬肉是伊斯蘭的禁肉,令穆斯林厭惡,同樣的,在各族就讀的學校宰牛賀節,也該顧及印度人的觀感;國小是主流,受盡照顧無可厚非,其他小學不必美輪美奐,然而,也不該由它們問題叢生。

能夠將心比心,很多問題就有方案,很多磨擦就可以有潤滑劑。

別任由本來的互相尊重,變成單向尊重、強迫尊重。否則,便會產生磨擦,彼此漸行漸遠,到時,則還空談什么國民和諧大藍圖、宗教和諧大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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