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淆以為提早收消費稅 政府服務稅字眼要改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混淆以為提早收消費稅 政府服務稅字眼要改

(布城20日訊)財政部今日下令,收據上注明的6%“政府服務稅”(Government Service Tax)字眼,需在今年11月以前更正為“服務稅”(Service Tax)。



使用“政府服務稅”字眼,等同于提早向消費者收取消費稅,可面對3萬令吉罰款,或監禁不超過2年,或兩者兼施的懲戒。

財政部副部長拿督阿末馬斯蘭今日召開記者會,釐清人民的混淆,並強調只有“服務稅”合法,“政府服務稅”並不受承認。

“目前已有很多人投訴並質疑商家提早收取消費稅,已在市場造成混淆,我們希望今天過后,在11月1日可以看到使用政府服務稅字眼的商家大幅減少。”



酒店服務費需換名

他指出,商家可將“政府服務稅”的GST或Government Service Tax字眼,換成Service Tax、ST或SST。

“目前僅有收入超過300萬令吉的餐館需徵收6%服務稅,消費者也可觀察該餐館是否違反條例。”

另外,阿末馬斯蘭指出,財政部已向貿消商建議,並將建議提呈至國會,希望把服務費(Service Charge)修改成酒店費(Hotel Charge)和餐館費(Restaurant Charge),以免造成混淆。

“酒店和餐館服務費等同于外國收取‘小費’的做法,向來都是由業者徵收,但許多消費者往往誤會是政府徵收,且也不清楚業者們是否將這些錢回饋給員工。”他指出,此收費也造成混淆,希望國會可配合,在消費稅執行前儘快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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