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型中學校長不需華文資格.行動方略聯盟吁董事部 堅持校長須具華文資格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國民型中學校長不需華文資格.行動方略聯盟吁董事部 堅持校長須具華文資格

(吉隆坡22日訊)馬來西亞行動方略聯盟呼籲全國國民型中學董事部使用本身權力,堅持校長須具華文資格。



該聯盟今日發文告時指出,教育部指國民型中學校長並不需要有華文資格,改制中學委員會對於政府此舉感到非常遺憾,因國民型中學這些年來為國家孕育出不少人力資源,扮演非常吃重的角色。

他們說,當年國民型中學接受改制,政府承諾將提供資助,當中三分之一教課時間為華文,學校高職必須具華文資格者擔任,學生來源皆來自華小畢業生。

政府沒兌現承諾



“惟多年來,政府沒有依照承諾行事,使國民型中學發展面對阻礙,甚至面臨變質危機,為此本委員會完全不認同政府允許不具華文資格校長掌校做法。”

他們認為,讓具華文資格校長掌校,乃是維護國民型中學中華文化特徵的必要條件,保有中華文化特徵也是當年改制時條件之一。

“多元文化色彩是我國應好好善用的優勢,為此保住國民型中學中華文化特徵能確保我國多元文化色彩持續保存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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