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索贿及收贿 2警不认罪保外候审
(北海22日讯)2名警员涉嫌索贿及收贿被控,2人皆不认罪,获准各以8000令吉及6000令吉保外候审。
被告再迪(27岁,普通警员)及依斯迈(35岁,一巡伍长),隶属北海麦曼珍警局,昨天被控。
再迪面对3项控状,首控状指他于2010年11月6日上午11时许,在北海双溪浮油向两名非法拥有5仔的华裔男子,索取1万令吉,作为不对付他们的条件,触犯2009年反贪会法令16(a)(B)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24条文下被定罪。
次控状及第三控状,指他分别于2010年11月6日下午1时,及同年11月10日下午5时,与第二被告在拉惹乌达一油站,接受两名华裔男子的贿赂金,分别为5000令吉及3000令吉。
两人因此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17(a)条文,并可在24条文下被定罪。一旦罪成,将面对不超过20年监禁,以及不少于贿款5倍的罚款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被告向法官梅奥苏莱曼表示不认罪后,求情要求减保释金,扎伊迪获准以8000令吉保外,依斯迈则获准以6000令吉保外。
此案订于11月20日过堂,主控官是沙鲁古扎尼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