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2日讯)建筑工友企图爬墙偷窥17岁女儿,行径败露后被发现下半身赤裸,昨日被控以“破坏体统”罪名。
被告不认罪,获准以6000令吉保释,案件订于11月19日过堂。
被告祖哈里哈山(56岁,来自柏奴的甘榜武吉巴莪),控状指他于本月11日晚上10时50分,在住家蓄意对17岁女儿作出破坏体统行为,即只穿T恤,下半身赤裸,牴触刑事法典第377D条文。
在此条文下,任何人在公共或私人场所,与另一人发生破坏体统的猥亵行为,可被判最高2年监禁。
被告不认罪后,并未向法庭求情,推事诺丽娜玛鲁丁允许被告以6000令吉保外。
负责主控的是诺莎芝华妮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