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星前司機被控失信不認罪

(安邦23日訊)本地女星查希妲的前私人司機,涉嫌捲走前者20萬令吉公司巨款,今日被控刑事失信罪名時,否認有罪,推事允許被告以2萬令吉及2名擔保人,保外候審。

推事阿玉妮也諭令被告交出國際護照,並擇訂此案在11月14日過堂。

諾阿茲曼(40歲,德士司機)被控在2012年2月29日早上約11時30分,在查希妲的安邦甘榜馬來由的住家內,涉嫌拿走查希妲委託他存入其個人戶頭的20萬令吉,牴觸刑事法典第406條文。

一旦罪成,可被監禁不超過10年及鞭笞,也可以被罰款。

此案主控官吳愛琳(譯音)副檢察司,而諾阿茲曼辯護律師為艾力寶生。

查希妲是在2012年3月向警方投報,指控諾阿茲曼捲走其20萬令吉公司巨款,但諾阿茲曼卻在另一邊廂報警,並在公正黨的陪同下于4月召開記者會,指這名女星疑與某部長有私情,甚至收取對方150萬令吉的巨款。

諾阿茲曼隨後因不滿查希妲指控他涉嫌偷走20萬令吉,入稟法庭起訴她誹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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