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大違例如期取締 修正後才可繳罰
獨家報導:余佩妮
(吉隆坡24日訊)陸路交通局行動組助理主任哈迪說,該局將如期在下月1日開始在全國進行3大違例行為取締行動,同時發罰單和通知單給違規車主或駕駛者,涉及者需在10天內改回合格車牌或車燈,官員批核后才可繳交罰款。
“你(車主或駕駛者)不能繳交罰款了事,必須在10天內修正違規事項,改回原本合規格車燈或車牌,再驅車到鄰近陸路交通局驗車,經官員確認合格后才可繳罰款。”
他指出,可能其他州屬陸路交通局誤會總部指示,因此發出錯誤擱置取締行動的言論,總部將向有關州屬了解情況。
哈迪是針對彭亨州陸路交通局公關主任哈欣指分局接獲最新指示,原訂于11月1日展開的特別行動,取締違規車牌、頻閃燈(Strobe Light)和氙氣燈(HID),將暫時只針對氙氣燈一事,這樣向《中國報》指出。
他說,陸路交通局總部已向全國各州陸路交通局發出指示,要求各州各局在下月1日開始,至少每月與警方及陸路公共交通委員會(SPAD)合作聯合取締。
修正後撤回通知單
他指出,同時,各州陸路交通局必須每天在本身管轄區內,取締違規車牌、頻閃燈和氙氣燈行動,一旦發現違規駕駛者或車主,即時發出罰單(Saman)和通知單(Notice)給對方。
他解釋,罰單是針對車主或駕駛者錯誤,對方必須繳交罰款;通知單則是通知對方必須修正錯誤的事項。
“官員在確認車主或駕駛者修正錯誤后,會即時撤回通知單;越早修正錯誤和繳交罰款,繳交的罰款數額越低。”
違規氙氣燈可釀車禍
哈迪說,陸路交通局取締頻閃燈及氙氣燈原因,是因這些車燈會令其他駕駛者看不清路況,進而發生車禍,威脅他人性命。
同時,他指出,該局有車牌規格,但有些車輛的車牌號碼之間有些距離太遠、太近或很多花樣,這些都是觸犯我國法令,執法人員有權發罰單給涉及者。
“但陸路交通局依然給于不合規格車輛的車主一些時間修正,因此,這些車主應趁這最后一週的時間修正錯誤,否則執法人員在開始執法后將不留情面或網開一面。”
針對為何展延取締隔熱膜至明年5月1日一事,哈迪說,因內閣剛批准此事,因此陸路交通局認為應給予駕駛者和車主更充裕時間來修正現有不合規格的隔熱膜。
他說,該局目前如火如荼派發資訊傳單給公眾,讓他們更了解車牌、車燈和隔熱紙透明度規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