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評論 後續會怎樣發展?

這幾天,有關李宗偉的新聞佔據諸多媒體體育版的重要位置,不是這位馬來西亞羽球名將拿世界冠軍或者擊敗林丹,而是懷疑和興奮劑挂了鉤。

事實上,目前官方確認的只是“馬來西亞一位著名羽球運動員興奮劑檢測陽性”,馬來西亞媒體通過從各個渠道獲得的信息進行拼湊,得出這名球員就是李宗偉的結論,甚至開始猜測他將受到的處罰。

這樣的猜測顯然有些風險。

還有推翻的機會

從興奮劑檢查角度看,在官方判定前,陽性的興奮劑結果並不意味著違規行為產生。比如有的運動員因為生病申請用藥豁免,雖然他們的檢測結果往往呈陽性,但並不判定違規。

以去年中國國內檢查為例,實驗室進行的超過1萬3000例檢測,出現33例陽性結果(和世界其他實驗室結果相比,這個陽性率非常之低),但經過調查和判定,中國反興奮劑中心確認違規的只有17例。

即使陽性違規成立被判禁賽,運動員依然有上訴權利,某些情況下能夠推翻之前的判決。

比如韓國羽球選手李龍大,去年多次錯過興奮劑檢查被判禁賽一年,他向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提出了上訴。過程中,韓國羽協將過錯攬到自己身上,李龍大被免掉處罰。

和田徑、游泳、腳車等項目相比,羽球很少曝出興奮劑醜聞,但並非意味著不會有人鋌而走險,畢竟羽球講究技巧的同時也要求充沛的體能,有使用興奮劑的空間。

在追求運動巔峰時,誰都有受到誘惑的可能。就連“環法之王”阿姆斯特朗都從神壇跌落,充分說明瞭興奮劑這一毒瘤危害之大。

即使不是故意使用,很多時候運動員也要為誤服誤用承擔責任,因為反興奮劑規定要求“運動員對攝入體內的物質負責”,所以在聽證過程中,簡單的解釋為“誤服”根本不會打動聽證會專家。

給體育敲響警鐘

回到馬來西亞羽球名將興奮劑事件,官方要在A,B瓶尿樣檢測結果出來,以及調查之后才能確切消息。如果球員覺得受了冤枉,還可能上訴。

這本是一切興奮劑檢查的正常流程,不過由于牽涉李宗偉而格外受人關注。

李宗偉這樣一位球藝高超又略帶悲情的球員,倘若捲入興奮劑事件,實在令人痛心。

但無論怎樣渴望勝利,故意使用興奮劑的行為都不會被接受。無論怎樣優秀,興奮劑都是運動員面前不可逾越的紅線。這一事件,再次給企圖涉險的運動員、教練員等敲了警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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