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逃至柔州被捕 工友殺孕婦判死刑
(怡保24日訊)6年前僅18歲的旅店清潔工友因見財起貪念,謀財害命殺害懷孕5月的旅店女經理,造成一屍兩命;他較后潛逃至柔州並落網,今日被判謀殺罪成,遭判處死刑!
主控官哈里安在控狀中指出,被告漢沙(現年24歲)于2008年8月18日約凌晨1時,在邦咯島直落尼帕的某間海邊旅店,謀殺當時年僅31歲的諾雅莉達,並取走其金飾和私人財物后逃走。
哈里安說,受害者也是該旅店老闆阿扎漢的妻子,經解剖后證實是頭部受重擊而死。
“受僱為清潔員工的被告,在案發后突然消失,而后警方在3天后在柔州逮捕他,並查獲他擁有受害者的財物。”
沒不在場證明
將于今日退休的高庭法官拿督再納,為其最后案件下判時指出,被告無法為命案中的3個主要疑點提供合理解釋,被判決觸犯刑事法典302條文(謀殺)罪成。
他指出,被告無法在案發時提出不在場證明,且在案后的第2天早上8時許,立即購買曼絨至柔州的巴士車票。
“被告的解釋前后自相矛盾,先作供指要去柔州探訪身體不適的祖母,爾后又指是因祖母身體好轉,而前去探望。”
法官說,被告也指稱案發現場出現有其脫氧核糖核酸(DNA)的煙蒂,是平日吸煙時留下,但負責清潔工人的被告,會留下他應該清理的煙蒂,這解釋不合理。
“被告也無法合理解釋其在柔州典當受害者金飾飾的行為。”
被告代表律師拿督納蘭星說,他將會為被告提出上訴。
犯案時年僅18歲的漢沙,在聆聽判決時神情平靜,全程保持沉默,唯有在法官宣讀處以死刑后略顯慌張,其后走出法庭時,微微俯身避開攝影鏡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