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警禁使用警方徽章‧檳社警主席:沒濫權情況 警陪出巡不必拆警徽

報導:梁傑華

(檳城27日訊)檳州社區警務隊主席郭榮羅說,社警巡邏時,皆有警方陪同,因此無需拆下外套上的警徽。

他指出,州內有大約60個社區警務隊,隊員超過5000人;隊員們是在警方防範罪案與社區安全組的警察陪同下,展開巡邏行動。

“警方通常騎著大型摩哆,與我們一起巡邏。”

郭榮羅今日接受《中國報》訪問,詢及檳州總警長拿督阿都拉欣韓納菲昨日在一活動上指出,任何人,包括社警,不能使用警方徽章一事時,如是指出。

當時出席活動者包括社警成員,阿都拉欣為免場面尷尬,指社警若出席警方活動,獲允許穿上有警方徽章的外套。

對此,郭榮羅認為,阿都拉欣韓納菲的意思是,只要社警與警方共同行動,穿上印有警方徽章的外套就沒問題。

“公眾知道我們是社警”

他也說,社區警務隊自2009年成立以來,不曾被投訴濫用權力。

“雖然外套上有警方徽章,但公眾都知道我們其實是社警,並不是警察。”

他也說,社警的外套上,除了有警方徽章,也印有社警的徽章,因此不會誤導公眾。

他笑說,由于公眾都知道社警並非警方,因此要以警方徽章濫用職權也不行。

“公眾知道我們是社警,並沒有什么權力,因此不會特別‘給臉’我們,而我們要濫用職權,也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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