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去年偷竊 服刑貪官再監9個月

(太平27日訊)曾有貪污案前科的一名關稅局助理執法官,今日向法庭承認偷竊雜貨店300令吉現款,被判監禁9個月。

據瞭解,被告曾在今年9月,因貪污案罪成,被判監禁4個月兼罰款1萬令吉,目前在服刑中。

被告哈米努丁(40歲),是檳城國際機場關稅局任職助理執法官。

控狀指被告于去年5月13日,下午4時30分,在太平直弄雙溪吉隆一間雜貨店內,趁店員不察,從櫃檯的抽屜,取走300令吉現款,牴觸刑事法典380條文。

被告今日被控上太平推事庭,面對控狀時,他俯首認罪,推事楊錦祥宣判被告監禁9個月,刑期從被判日(今日)算起。

他今日被庭警押往法庭面控時,以白布套頭迴避鏡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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