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8日訊)民聯前霹靂州務大臣拿督斯里尼查被控刑事誹謗首相案今早過堂,定于明年1月12日至16日開審。
主控官馬茲利副檢察司指出,控方尚未接獲辯方提出的初步反對(PO),針對此案傳召約20名證人。
辯方首席律師拿督莫哈末尤索夫回應,雙方溝通過程中出了問題,若辯方要提出初步反對,他們將在取得完整的文件后,在下次審訊前提出。
辯方律師哈丁慕沙補充,辯方尚未從控方取得完整文件,只拿到了黑白照,沒有彩色照。
尼查今早在夫人的陪同下現身地庭,與代表律師不時交流,神情輕鬆。
他是因在2012年4月23日在怡保市演講時,言論中觸及詆毀首相拿督斯里納吉的言論,于8月25日被控抵觸刑事法典第500條文(刑事誹謗),尼查不認罪。
一旦罪成,尼查可被判入獄不超過2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也可能因而喪失章吉遮令區州議員資格。
本案法官為瑪蒂哈,主控官尚包括法德里副檢察司,辯方律師團尚有西溫、倪福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