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沒照顧好孩子 司機打老婆監5個月

(芙蓉30日訊)打傷妻子,坐牢5個月!

一名印裔男子因妻子沒好好照料孩子,動手致傷妻子,結果被控罪成,面對監禁5個月的刑罰,刑期從被捕日算起。

被告P.依拉哥(47歲,羅厘司機)今早在芙蓉推事庭面控時,俯首認罪。

刑期從被捕日算起

控狀顯示,被告于2014年8月4日晚上7時,在拉杭紐花園住家內,蓄意致傷一名女子,牴觸刑事法典324條文(持危險武器致傷他人),一旦罪成可被判3年監禁,或罰款或鞭笞,或兩者兼施。

被告代表律師R.迪溫求情時指出,被告只是一名羅厘司機,每趟行程的酬勞只有70令吉,而且育有2名分別就讀小學五年紀和高中二的孩子,因妻子沒有好好照料孩子的情況下,才會錯手毆打妻子。

他希望推事在考量被告妻子的醫藥報告后,才作出判決,也希望被告的刑期能從被捕日算起。

芙蓉推事諾阿斯拉米雅聽后,作出上述判決。此案主控官為凱依莎副檢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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