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登記局:供入學用途 學校報生紙非報生紙

獨家報導:丘惠萍

(吉隆坡30日訊)國民登記局官員指出,內政部發出的特別“學校報生紙”,祇能充當孩子入學用途,有關無國籍孩子的父母仍需出示結婚證書,另外為孩子申請報生紙,絕對不能“一紙二用”。

該名不便透露姓名的資深官員說,各政府部門有不同運作方式,同樣的,不同證件也有不同用途,然而,個人證件是不可缺少的,也是沒有其他證件可以取代。

受訪官員是針對檳州華校事務協調委員會主席章瑛讚揚內政部發出特別“學校報生紙”(Sijil Lahir Bersekolahan)給無國籍孩子的舉措,讓原本因沒相關證件,而無法接受本地教育的無國籍孩子有機會受教育,向《中國報》發表談話。

詢及獲得內政部批發“學校報生紙”的無國籍學生,是否也能以此向國民登記局申請補發正式報生紙時,該官員說,這是兩回事,有關學生父母還是必須另外向國民登記局屬下的報生紙部門,另外申請補發孩子的報生紙。

他說,提出申請的父母必須出示結婚證書,以證明他們是合法夫妻,包括其他指定文件。

他強調,報生紙是很重要的證件,它與學校報生紙不能相提並論,后者主要是保障孩子受教育的權益和前途,而報生紙是關乎個人國籍地位及能否在一個國家享有平等權益的重要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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