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直區宗教局官員捉人沒施暴 高庭駁回公務員提告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指直區宗教局官員捉人沒施暴 高庭駁回公務員提告

(吉隆坡30日訊)高庭法官羅西拉育今日以聯邦直轄區宗教局官員純粹是執行任務捉人,並沒有暴力成分為由,駁回一名公務員莫哈末法克里起訴首相部長拿督斯里惹米基爾、前任聯邦直轄區宗教局局長拿督仄末仄阿里及7名官員一案。



她說,起訴人無法出示具體證據,因此駁回其訴訟;起訴人也需承擔4萬令吉的堂費。

她在書面判詞中指出,數名官員祇是對涉嫌與一名女子幽會的起訴人採取執法行動;官員也在場表明身分,唯起訴人不但不合作,還表現激動。

因此,法官認為,官員祇是執行任務,沒有暴力傷人的意圖。



法官說,起訴人曾承認與其女友人諾法琳妮幽會,也被罰款。過后,起訴人卻入稟法庭,以幽會事件導致他名譽受損,點名起訴部長惹米基爾及前任聯邦直轄區宗教局局長仄末仄阿里,主要是兩人指示官員去捉人。

另7名被起訴的宗教局官員,其中4人是宗教局事務助理:莫哈末古西尼、阿馬阿茲、努魯安華、慕斯利亞里、執法組副主任耶谷、宗教官員莫哈末哈菲茲及主控官沙里依布拉欣。

不過,起訴人駁斥,指涉案官員前往其住家捉他時,不但口出狂言,還動手打傷他。

莫哈末法克里是于今年2月,以2年前在布城機構任職書記時,遭數名聯邦直轄區宗教局官員指控他幽會,並在逮捕過程中使用暴力致傷他為由,起訴部長及宗教局等七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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