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引煽動法令對付發表敏感言論者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援引煽動法令對付發表敏感言論者

(吉隆坡30日訊)內政部長拿督斯里阿末扎希說,儘管政府廢除內安法令和緊急法令,但政府還可援引煽動法令對付發表種族和宗教敏感言論者。



他說,政府不曾限制國民言論自由,但必須不涉及宗教及種族敏感的言論,唯國內還有一些組織和個人,繼續濫用國家賦予的言論自由,尤其是未謹慎利用社交媒體,發表不明智的言論。

他是週三(29日)以書面回覆巫統丹那美拉區國會議員依克馬希山提問,即什么原因致使許多人敢于發表宗教和種族敏感言論時,這么指出。

阿末扎希在書面中以3項理由說明,其一是濫用政府所給予的自由,其二是未謹慎使用社交媒體,以及政府廢除內安法及緊急法令。



他說,隨著我國已廢除內安法令與緊急法令,國內一些組織與個人,越來越敢于發表言論。

“但是他們錯了,我國還有其他法令還未絕跡,還可援引1948年煽動法令、198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以及1950年刑事法典,對伐那些發表敏感種族及宗教言論者。”

他說,政府不時研究現有法令,以確保更合時宜,並符合局勢演變。

“我籲請各造應遠離這樣的活動(發表敏感言論),維護國家安全、和諧和繁榮。”


*本網站有權刪除或封鎖任何具有性別歧視、人身攻擊、庸俗、詆毀或種族主義性質的留言和用戶;必須審核的留言,或將不會即時出現。
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