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起取締重型車輛 違規者最低罰款1000 | 中國報 China Press

12月起取締重型車輛 違規者最低罰款1000

(大山腳30日訊)陸路交通局將從12月起,援引陸路公共交通法令(運載危險物品及貨品超載),對付超載貨物或載運危險物品的重型車輛,違規者一旦被取締,將面對最低罰款1000令吉至最高50萬令吉,甚至監禁兩年。



總監拿督斯里依斯邁說,這項大規模取締行動至年底,即日起會先發出警告信。

他披露,該局過去執法取締超載或運載危險物品的交通工具時,一直面對法律限制難度。

”根據程序,該局要對付貨品超載交通工具,官員必須先通過陸路公共交通委員會(SPAD)向副檢察司申請。不過從本月20日起,總檢察署授權,官員不用通過SPAD就可直接向副檢察司申請,以提高執法行動效率與力度。



對付超載貨物

當局將援引陸路交通法令條文(運載危險物品)執法,違規司機可被罰款最高300令吉,業者同樣可罰300令吉。

他今日與北馬區陸路交通局執法人員會面后,在記者會如是指出。

共有448名執法人員及官員參加會面,接著會陸續到各區舉行。

依斯邁說,在總檢察署授權下,該局也可直接引用陸路公共交通法令第57(3條文),對付超載貨物的交通工具,此法令懲罰更嚴厲,也會更有效果。

他說,全國交通局執法人員將展開取締,也會要求警方及其他單位配合,確保取締行動更有效。

“我們有接獲民眾投訴,超重行駛的交通工具導致馬路損壞,因此必須嚴厲執法。”

發出近2萬張罰單

依斯邁說,超載貨物或運載危險物品取締行動自9月1日開展以來,至10月27日發出近2萬張罰單給超載的重型車輛。

他說,這期間當局只援引陸路交通法令(運載危險物品)執法,罰款最高300令吉。

他補充,在援引陸路交通法令執法后,違規者一旦被控,第一次最高罰款不超過2000令吉,監禁不超過6個月,再被控者罰款不超過4000令吉,監禁不超過12個月。

陸路交通局將集中在一些地區執法,包括砂拉越油棕園,彭亨、吉蘭丹、登嘉樓一帶載石區及霹靂載沙區等。

依斯邁也透露,該局將在11月1日取締不符合規格的車牌和頻閃燈。該局在9月初以教育方式展開相關執法行動至10月31日,但從11月1日起將嚴格執行,違規者將接罰單。

考車費提高了?
依斯邁:不確實

詢及有人投訴駕駛學院提高考車收費一事,依斯邁駁斥,這是不確實的消息。

他說,在考車收費未統一時,收費更高,一般考車平均收費1300至1400令吉,如今手排檔考車執照規定不能超過1150令吉。

他說,早前自動檔考車收費則更高,如今則規定最高不超過1250令吉。

“至于B2級摩哆收費,早前很多業者收費都相當高,但統一收費后,最高不超過350令吉。”

他認為,最新收費對業者及考生都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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