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沒能力聘律師 建議求助2單位 | 中國報 China Press

離婚沒能力聘律師 建議求助2單位

“娶了你沒發達”!丈夫一句無情的話,讓妻子心碎忍痛接受離婚,但卻面對經濟困難,不知如何是好。



⊙胡女士指出,她與丈夫結婚二十多年,育有3名孩子,其中兩人已出來社會工作,但和老公的感情卻出現問題。

她坦言和丈夫已分房一年多,最近丈夫還向她提出離婚。

“丈夫說娶了我沒發達,但我何嘗不是和他一起熬苦日子,沒有享過福?”



她說,丈夫提出離婚,卻要求她去處理離婚,包括聘請律師。

“丈夫從事雜工,收入不穩定,而我每月工作收入不到2000令吉,兩名孩子雖有工作,但也沒有給我太多家用。”

胡女士說,她沒有能力聘請律師,還有什么辦法可以處理離婚?政府是否有提供離婚援助予低收入家庭?

★陳博雄律師

目前我國有兩個單位是提供低收入家庭離婚的法律援助,第一個是首相署的法律援助部,還有律師公會的法律援助中心。

我建議事主可到這兩個單位查詢詳情,是否符合獲得援助的資格。

如果是不符合資格的話,就只能通過律師處理,沒有其他方法了。

但我認為,離婚不是迫切的事,如果事主無法負擔律師費,可暫時擱置此事,直到有經濟能力。

一般上,雙方協議離婚的費用比單方面提出的申請便宜,在吉隆坡,費用大概是35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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